员工关系收回辞职待退者,当正规以待在企业员工关系处理中,我们常说HR有两种角色,《人力四角色做员工后盾,你需要拥有的需要拥有的心和力》一文中说过:做HR要做员工后盾。只是在企业职场做员工后盾,并不是说就要不论对错的一味的给员工说话,站员工立场。而是要围绕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去努力的争取按规执行,这就是做员工的后盾,是一名好HR。只是在现实中,很多HR更愿意做企业的代言人,做领导的工具人。却并不愿意做员工后盾。就如话题中的HR,其实一份并不太自愿申请的辞职文书。掉了就掉了嘛。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让员工能心甘情愿,无话可说。该留下就留下,该辞退就辞退,该补偿就补偿。不要为了免那点补偿这样算计,那样算计。大家按规则来不好么?而事实上,大多数事情,按规则来也一样能达成目标。就如本话题中HR,就是如此。大家按规则来,其实也是一样可以解决问题的。但他就没有想过就...
员工关系——收回辞职待退者,当正规以待
在企业员工关系处理中,我们常说HR有两种角色,
《人力四角色—做员工后盾,你需要拥有的需要拥有的心和力》一文中说过:做HR要做员工后盾。
只是在企业职场做员工后盾,并不是说就要不论对错的一味的给员工说话,站员工立场。而是要围绕国家劳动法规规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去努力的争取按规执行,这就是做员工的后盾,是一名好HR。
只是在现实中,很多HR更愿意做企业的代言人,做领导的工具人。却并不愿意做员工后盾。
就如话题中的HR,其实一份并不太自愿申请的辞职文书。掉了就掉了嘛。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让员工能心甘情愿,无话可说。
该留下就留下,该辞退就辞退,该补偿就补偿。
不要为了免那点补偿这样算计,那样算计。大家按规则来不好么?
而事实上,大多数事情,按规则来也一样能达成目标。
就如本话题中HR,就是如此。大家按规则来,其实也是一样可以解决问题的。但他就没有想过就不能看正常的规则去做辞退么?
先来梳理一下情况:
在话题中,用人部门已明确表示该员工不符岗位要求,让HR劝该员工自动辞职。
原本HR与对方,双方也沟通好,该试用期员工也自写了辞职愿意在本周二离开。但后来员工反悔了,不再愿意自动辞职,而是等待企业来辞退他了。而这期间的该员工就坐在工位上看手机。而辞职申请书也不见了。HR就因为在周一晚上的监控中看到该同志进入了HR办公室,就认为是该员工偷走了其前两天写的辞职申请书。
这里包含辞退有两份内容:
一是用人部门说的该同志不符合岗位要求。
那么有没有明确的岗位任职与胜任条件?不然,为什么说是不符合岗位要求?如果有这些东西,那就直接解除合同就得了。如果没有,那么我们就要重新梳理并明确在入职前与其所沟通的岗位工作要求或者到岗位工作的知能态度条件。让入职做沟通时的双方都重新签字确认。这时不用怕该员工不承认入职前所说的岗位,只要甲方人员能客观的阐述并明确清楚也是可以的。
二是该员工的现实际工作状态。
按话题内容,在该员工反悔后,该员工就只是坐在工位上看手机了。
这时我们应该搞清楚,看手机是工作,还是玩。他既然当他自己还是该岗位员工,那么他应该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工作内容。如果看手机不是工作?那么他是没有工作可做,亲闲得看手机?还是有工作做,只是该业务部门人员不让他做,还是他自己不做?
推断情况,大概是该部门已经当成他离职,不再管他了。他也没有交接工作,还自认在该岗位任职。
这时,这种长时间,长期看手机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否给该岗位上下承接的其他岗位的工作造成了工作推进不畅,或者是否因此造成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损失?
其实都已经多了很多的可能。
所以,本话题中,无论是HR,还是该员工,其实都本拿了一手好牌,却让自己给打得稀烂。
HR本该可以一溜顺畅的办完这起离职,但现在起了波折。
员工本可以因为企业辞退而获得一定的补偿的,也可能走上生涯不平之路。夜晚进HR办公室本就说不清楚了,你还不正规工作,玩什么手机去违反制度?本可以好言好散拿点钱走路,,却可能被穿小鞋最后伤人伤己。
所以,依现在的情况,HR能做的就是后面说的员工可能的不良后续情况了。
因为他没有离职,也没有交接工作给他人。那么占着职位应该要为该岗位负责。
所以,HR可以:
一是核查其在岗位上尽责履职情况。在其位要谋其政。他的岗位是否延迟耽误了上下游岗位的工作,是否造成了企业损失,损失多大?该岗位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在正常工作,那么岗位工作是否负荷过小?是否需要在岗位上增加同类工作内容以满负荷?
二是核查其长时间在工位上看手机的行为。是否是工作行为?是工作,则成果如何?不是工作,则是否违反公司规定?其行为是否造成工作损害?
如果没有工作时间玩手机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约定,那么就要从行为道德,正常的职场纪律、世俗约定等来评估其违反纪律情况,是否严重。
当然了,上述的内容,都可以再与该同志再做一次正式的沟通。
1、确认其辞职申请状态。
一是看看有无收取该申请书的有关记录。比如文档登记,当日的工作日记或者其他的如QQ、微信等有关内容的沟通记录。
二是要直接与贾某沟通。双方沟通一下以前是否明确了双方沟通辞职并写了申请的事情(这不做强调,当其不配合,则可以一言而过),同时着重要了解他的当前离职意愿。
2、评估沟通员工态度和表现的后果性。
要通过观察与记录该同志在工位上的行为,来评估其工作尽责情况。同时对其做绩效评估。核实工作态度,确定其工作绩效等的差劣情况。
3、提供支持和解决方案
重新正确的核算一下可能的补偿或者赔偿情况。N+1或者1.5倍都是不正确的,不会试用期超半年吧?
所以,就算是违法辞退也就2个半个月的工资。
而作为HR,我们也要为员工想想出路,告诉他,留下情况很不好,到时工作考核不轻松,人际关系也很难。如果试用还不久,就拿了工资走人算了。
如果不愿意自己走,那么企业就要清理确认其平时不合岗位要求的情况,那样也是一样合法辞退。但既然业务部门说不符合,显然也会有不符合的地方,也是能清理出来的。
当然,事实就是找不出问题,双方协商离职也就半个月工资罢了。而就算企业主动的无过错辞退,也就多拿一个月工资。但后果可能会被通报,多不好。
当然HR最应该要做的,其实是为其争取一下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大家都退一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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