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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点评劳动用工风险700招(第55-68招)——试用期管理篇(2):
第55招:试用期内,新员工可以请年休假吗?
第56招:试用期内,新员工可以请婚假、丧假吗?
第57招:试用期内,新员工加班费应该如何计算?
第58招:试用期内,需要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吗?
第59招:试用期期限未超法定最长6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第60招:试用期新员工请长病假(或工伤假),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第61招:试用期内,遇到“疫情”等情况,企业出现停工停产,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第62招:试用期内的新员工,企业可以中止试用期吗?
第63招:试用期新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HR该如何应对?
第64招:试用期以新员工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由,企业可以辞退吗?
第65招:试用期内,企业发现新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入职欺诈,HR该如何应对?
第66招:试用期内,新员工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的情形,HR该如何应对?
第67招:员工未交转正申请,试用期已过,企业还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吗?
第68招:试用期内,可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吗?企业有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