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企言企,但HR要有两种角色。代表和代言。但还是要从情理上去做事。
加班是一件小事,但加班却是另外的非必要的付出,这应该无可争议。因此,加班应该要更值钱些。
想搬约定的低基数加班,还要精研“工资”概念
学习思维:
在企言企,但HR要有两种角色。代表和代言。但还是要从情理上去做事。
加班是一件小事,但加班却是另外的非必要的付出,这应该无可争议。因此,加班应该要更值钱些。
本文内容:
1、想方设法降低加班计算基数,有违情理。
看到这个话题,大多数人都会有一种心酸委屈的感觉。我本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付出。收获的按道理本该是正常劳动付出的1~3倍。
可一个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让你加班的所得可能还不如正常上班的所得。
比如:你一个月正常上班6000元工资,正常心理下,那就是6000元/21.75天=?。但如果给你说约定的是最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的基数的加班计发,则是1200元/21.75天=?天。那么你如果在10.1加班一天,你收获的加班工资,可能还不如你正常的上班一天所得。
这班还有加的意义吗?(当然有人会说,你的那6000元不是还是领取了吗?这加班是多出来的,不是吗?)
这委屈吗?合理吗?
委屈肯定是可能会有的。毕竟,别人在休息,我在加班。但却比想象中的加班高工资差距太运。
因此,在律法,因为有双方在签订劳动时的约定,可能让你资方合法理。但却真实的违背了人们的日常情理。
这对于一个有文化的以爱员工建设和谐社会的企业文化来说,却是显得多么的刺眼。
2、如果在合同之初约定了计算的基数太低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确实约定了加班的计算基数,基本就是说不脱了。毕竟双方认可,没有人逼着你签字。
但事实是没有人拉着你的手去签字,但却是现实的就业形式让劳动者在不断的让步不得不签字。
这就是我常说的在资本的作用被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甲方优势在越来越猖獗。幸好的是近年国家已经将创建和谐用工模式的管理拿上了日程。
但积累下的恶习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改变。毕竟,积习难改啊。
正如,我们很多HR都习惯的出主意要在合同上约定低工资一样。这似乎是HR的“投名状”,既合理又合法,真的很讽刺。有时就是算来算去算自己啊。
但在某些时候,我们对低加班基数的约定,还是可以扯一扯的(当然,如果没有约定,员工就要好办一些。)。
那就是搞清楚什么是我的工资。然后强烈要求,按工资说话。
很少人认真的研究过自己的工资,只管自己拿到手里就完了。
我们应该要搞清楚自己的工资项目到底是哪些。哪些是工资,哪些不是工资。要搞清楚。然后就可以去与企业说说什么基数了。
一般情况:工资总额有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这样的规定,其实主要作用是拿来计税的。
但同时,也一样有着指导工资基数的作用。
即:
一般情况不会变动的那部分工资,就是正常情下的工资。也就是在律法中说的“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这就是作为计算其他时候的工资标准。
那么在上述的工资部分里,有哪些是基本固定的:行政系列的计时工资+津贴。这就算是较为固定的工资,而如果一些补贴为在相应时期的强制补贴。那在该时间段也同样要算是工资中固定部分。
这时,如果双方约定的基数太低,是可以以此去进行辩驳的。
其依据就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中有过说明作为加班的计算基数的工资,应该是“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为准。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所以,如果我们HR要真的将合同上的基数定低点,要做就必须要做配套了。那就是我们的薪酬执行体系也必须要有这样的匹配。无论是制度还是表格,甚至是言行,都一定要注意。
不然一头你说月工资多少,一面又签几分之一的合同所列工资。万一被录音录像了呢?
但作为一下个有追求的企业,格局要放大,不要去省那点加班工资。做人做企还是要按秩序来讲点情理法。才能具有真正的文化。
小结:
加班工资可以约定基数,给劳动合同双方摆下了一个擂台。强势者,可以辩论提升。
但能靠自己真正强势的劳动者还是少了些。甲方优势,一直在。
23楼 遇春37158
不错!赞。
22楼 杀阡陌71797
现实再现啊。
21楼 Peter21148
感谢分享
20楼 樱木花道14329
打卡了。
19楼 遇春23609
打卡。
18楼 紫龙83544
v
17楼 晨曦3296
打卡
16楼 Humane
没有人拉着你的手去签字,但现实却让劳动者不得不签字。心酸的描述。
大卡
@Humane: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5楼 复制的爱能粘贴me
问一下老师,排除加班基数不说,该由小王还是公司证明他在加班呢?
阿东1976刘世东
@复制的爱能粘贴me:企业负有,本人也负有。但本人可以要求企业提供如大卡,视频等相关的资料。
14楼 HReny
市场供求关系,低门槛工作竞争多,企业是强势方。
大卡
@HReny: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3楼 ruituo
电商客服24小时在线,生活和工作分不清楚,很多少时候在加班但有没办法申诉。
苗子Amy
@ruituo:如果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时是不合理的。
11楼 HR小人物
打工人打工魂
10楼 小小不倒翁
小气的企业很难持续发展
大卡
@小小不倒翁: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9楼 大卡
阿东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阿东老师的分享。阿东老师是一位非常高产的老师,目前已发布近1000篇文章,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8楼 莉莉子
当初不得不签字,现在还想站起来了?
7楼 Fang9906
做人做企还是要按秩序来讲点情理法。
大卡
@Fang9906: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6楼 yinyan2340735
学习了,感谢刘老师分享。
另外再请教下:如果是基本工资+计件工资结构,那么节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按照3倍基本公司+正常计件工资,是否正确呢?
阿东1976刘世东
@yinyan2340735:如果在合同里没有约定。那么计件还是要翻倍的!
yinyan2340735
@阿东1976刘世东:谢谢刘老师的解惑,再次受教了。
5楼 守望的距离FR
关键还是在劳动合同上要规定好加班基数!现在很多企业都为以当地的最低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工资,写明在劳动合同上,企业签合同时,劳动者也不会去想太多,想着到手工资不是这样就好了!也担心劳动者会去钓鱼真的给在面试时谈薪资时录音了。HR不容易阿
大卡
@守望的距离FR: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4楼 进修德业
学习了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