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管理人员保护下属,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定要有一个度,不能无原则的保护,也不能事事都揽全责,公司要对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教育,在采取处理措施时,不能只处理,还要对防范措施提出全面的办法。
项目经理想揽全责,公司却想追究犯错的人,站在HR角度,我是这样思考的:
1、护犊,要有度
作为部门或项目的负责人,下属某些工作失误或不足之处,当公司要追究责任时,于情于理,都应该有“保护”的心理,如果下属受到处理,作为上级,心理、脸面也是挂不住的。但是,护犊还是要有一个度,不能不讲原则,持续下去,下属就不会高度重视,甚至犯上都是可能的。另外,作为管理人员,对这样的做法和心理也要自省,不能无原则的保护下属。
所以,HR要主动找到项目经理沟通,阐述以上看法和理解,并说明公司或主要领导对此事的要求,需要说明公司在这样事情的规定。
如果项目经理想不通,或者HR沟通效果不佳,HR可以将沟通的情况告诉上级领导,希望领导出面找找项目经理。
2、关键是“疏忽”的证据
那个员工的疏忽,到底是什么环节、事情,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是什么,作为HR,可以通过项目经理这里了解一下。
同时,也可以直接找找这个员工了解情况,还可以向周边其他员工谈谈。这样结合起来,就可以找到疏忽的本来面目。
HR可以将这些事实或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说明公司在此事方面的公司规定,或者以前曾经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同时提出HR的处理建议。
3、协商处理方案
造成的不小损失,到底是多少,导致这样的疏忽,该员工有没有不得已或无法控制的一面,都需要考虑或问询一下,以前类似处理或公司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把事情来胧去脉搞清楚后,HR、项目经理要商量一个大致处理方案,报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最后定舵。个人认为,该员工要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负管理责任,同时,如果损失比较多的话,公司也要承担责任的,或者说,公司搞经营,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员工疏忽导致的损失,也是风险之一。
几者承担的损失比例是多少,既要参考以前做法,也要看领导的意见,同时,也要注意“处理员工,扣工资时,不要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这是法律规定的,最好不要本月不够扣、逐月扣的做法,这让员工或项目经理很受伤的。
4、防患未然,也重要
问题的处理,不能“把事情处理”就结束了。
还要注意,今后改善或防范类似问题出现的措施,包括该员工本人,以及项目经理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的措施,甚至HR部门或公司领导也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这样,形成一个立体、综合的改善措施,才能起到制度性的保障作用。
管理人员对下属有“护犊”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定要有度,不能无原则的保护,否则,对员工、管理人员、部门和公司都是有害的,只有防患未然,减少“小错”的发生,才能较好避免“大错”的出现。
13楼 亚亚江燕_
打卡
12楼 灬老森林灬
防患未然是真的重要,项目经理要复盘。找到出现问题的原因,下一次就能避免。
11楼 asajhjh
打卡
10楼 我是HRHR
如果损失每月扣,直到赔偿款够了。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8楼 菲也
学习啦!
7楼 啪啪啪下雨了
项目经理太有担当也不会,这样有可能会让员工不把失误放心上。
6楼 dsfgfcv
秉骏哥的这套流程非常落地。
5楼 国旺
管理者承担责任对于员工来说是好的, 不过这样会导致员工感激管理者,对公司反感。
4楼 Ysm123201
谢谢分享!
3楼 大卡
秉骏哥李志勇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今年已是老师在三茅分享的第10个年头,发布文章近2000篇,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2楼 小肥狼同学
打卡学习
1楼 豆豆发芽了
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