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某候选人又在网上发吐槽言论了,他还吐槽我们,我还想吐槽他呢,业务能力不行,期望工资还要得老高,当我们企业是冤大头呢” 工作中经常能听到招聘伙伴们如此抱怨,但私下发发牢骚可以,如果真的在网上发表吐槽视频,就等着被围观攻击吧。 这还是真不是危言耸听,去年前百度高管璩静就因为网上发表了关于员工如果因为私事提出辞职会秒批的言论后,被全网攻击,后续曝出各种黑料,为啥,她发表的不是反社会、反国家的言论,但是在这个大家普遍承受过度压力,被加班、工作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但发的工资又不够支付买房费用和生活成本时,每个人心中都会潜伏着些许“戾气”。 而企业发布的无论是996是福报还是你敢辞职我就敢批的言论,也许对于当事人来说觉得自己说得并不过分,但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就是无法接受,因为你的言论是代表了企业,而一家企业之言如果获得认可,其他企业会纷纷效仿,时间长了就会形成行业之内的共识,从而进一步加剧普通人的工作压力,或者压缩可怜的薪酬空间,这就触及到了大家的敏感神经了。 你看,你认为是正常的吐槽,很有可能就会触及到大家的敏感神经,从而让自己成为黑红的同时,还要牺牲企业的品牌形象,这样企业以后还能招聘到优秀人才吗,还有谁敢来企业面试呢,毕竟面试后可能会被你在网上公开吐槽,这个应聘成本颇高啊,同等条件下,干嘛不去选择其他企业机会呢,如此趋势发展下去,企业不是被你坑得死死的吗,这个负面影响可比某个应聘者在网上吐槽企业更大啊,这样一来,岂不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完全不划算。 HR从业者作为个人,有抱怨有吐槽发泄也很正常,但不能真的在公开场合、在网上把自己的言论当作是个人言论,在员工在应聘者眼中,你的一言一行往往是代表企业。而企业与个人,在体量级、影响力,权利、责任、义务方面并不对等。 劳动法在立法上都会考虑个人力量有限,是被企业管理,把个人当成弱势群体来看,你翻遍劳动法也找不到个人提出离职需要给与企业补偿的说法,最多是要求提前一个月,但这一个月如果员工不严格遵守,企业也没有办法处罚员工。反之呢,企业辞退员工,无论是合同到期、还是不胜任都需要给与补偿金。企业与个人从来不是同等对待。 总之,无论是劳动管理还是日常行为规范上,企业与个人从来不是对等的,如果HR要把自己私人角色代入,认为自己与员工、候选人是个人对个人,是对等的,可以采取相同行为的话,那就是大错特错,说明HR没有认清自己的定位,HR是什么,是企业管理的合作伙伴,是政策管理的制定者与执行者,HR的言行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代表着企业的言行,HR的形象代表着企业的形象。
8
1
评论
分享
近24小时数据量增长最快的文章可上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