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为周末跟正班对调,有意见。结果召集全体员工罢工,围堵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公司将组织带头相关人员请出。并发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不予任何补偿。立即结算工资走人;但是员工不服,主张要经济补偿金(入职未入过半年)。
这种官司因为风险不大,赔偿金额也不高,企业如果不能做到合法解雇时,我个人倒是非常认同楼主意见,该断则断!
因为让该员继续留在企业明显风险更大,但要留意,与该员解除合同后,如何安抚好现有员工才是重点。
另外,企业如果经常有正班跟周末对调的情景,也可以考虑去劳动部门申请下综合计时工作制,这样就更合理、合法。
解除劳动关系不予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公司的制度,属于严重违纪??制度的拟定和颁发,是否有minzhu程序呢?
楼主交待的信息有点少,周末跟正班为何要对调?长期对调还是偶尔的调休/补休? 但确定的是公司做法太生硬了,这都上升到qun体事件了。这种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需要调整时,调整前公司必须有前置流程,比如走民主程序、比如先跟各部门领导沟通,再层层传达等等。另外要说明清楚公司为何要调整?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员工确实存在难处的公司是否有措施进行改善?员工不理解的公司要进行说明讲解等等。
如果你是hr,因为员工闹事,还要发解除劳动关系单,我只能说你是个小白,而且你是坑货,给公司造成违法解除2N。你本身都干的违法的事情,怎么能做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