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约定3个月,试用期按定级工资80%发放,同时约定试用期目标,由于销售人员过程行为评估可以,但结果未完成试用期目标,经评定,给销售人员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咨询延长的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到底是按转正后的全额工资发放还是继续按80%发放?(案例裁判各有不同,想确认一下)
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你找的啥判例?
延长试用期需要和员工协商同意,同意后还是继续按80%发放。
1、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3-6个月2、再延长3个月可以,但需要和员工签订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和工资80%发放的书面文件
三年固定期限合同,最长的试用期间可以约定6个月。如果确需延长试用期,可以约定工资按照80%继续发放。为了规避风险,建议和员工签订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和工资按照80%发放的书面文件,如果确实是他未完成试用期目标,我想这个文件应该是很好和员工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