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所职业高中,因为是未满一年的新员工,所以在年终时,开年会没有相应的现金福利及礼品福利,就这事与学校的管理提出来了异议。员工的意向是,所有人都有,新来的员工就应该一视同仁。学校的回答是,学校财务在每月的工资里,没有扣员工工会十元的工会经费,就没有工会福利待遇等。员工以前做过一段时间人力资源,就在群里回复了一句(不是@学校管理说的,而是对着她的上级组长说的)“他做过工会的工作,他很清楚工会是所有人的工会,不是某一个人某一部分人的工会,”然后那个群就被管理给解散了,次日就被炒了。员工在学校做了四年我们没有给他签订劳动合同,签的劳务合同,没有给员工买社保,但有口头的500元补贴,这样要是员工搞起来,作为学校的HR应该怎么处理?
HR如何处理要看员工具体想怎么搞。
首先,公司的这个“炒“毋庸置疑,违法辞退跑不了。
既然定性是违法辞退,员工闹到仲裁委去,学校需要给2N,员工有4年工龄,那至少是8个月工资。
签的劳务合同不影响问题走向,四年时间肯定有大量管理和被管理的证据,几乎不可能被仲裁委定性为”劳务关系“,所以这个赔偿几乎跑不了。没有买社保,即使每个月有500补贴,员工要求补缴社保也是要补缴的。我最近刚好在处理一个大型酒店有20年工龄的员工被违法辞退的事情,我给你支个招,如果没有原则性问题,建议你给领导做做工作,把这个员工请回来,让他继续上班,是一个好的选择。要不然学校准备好相应费用准备赔钱吧。
职高?十之八九道上兄弟有业务了
1.不是签订了劳务合同就是劳务用工;要落实什么条件下签订劳务合同;
2.福利根据企业的支付情况,应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年终福利建议不要区分对待,或者不足一年的予以部分福利;
3.员工矛盾要梳理,不要激化,说实话考验HR的时刻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