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规章制度中没有说明事假是否包含双休日,如果员工请长期事假,核算工资时是否要减掉双休日。
你们双休日带薪嘛?这跟事假是否包含双休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双休日带薪,那么双休日薪资产生的条件又是如何约定的?
当然,你们现在的制度里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这也只是规定的问题,不是需要讨论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公司怎么定就怎么执行,公司没规定就去完善规定,也无需讨论。
具体说说双休日带薪的问题。
我们有一些公司会有这样一类薪酬规定,就是日薪核算是按照自然月天数计算而非国家规定的21.75天计算。
比如公司某月自然天数30天,公司的日工资就是按:工资总额/30天计算。这样就表示双休日也是带薪的。如果没有追加的约定,这种情况下,某员工当月1-30日全请事假,那么原则上当月员工还是应该有8天工资(双休日工资)。
但是从结果上来看,这种没上班还有工资的情况显然不合理,所以很多采用这种制度的公司还会追加一条规定,那就是双休日带薪,但是薪资产生是有条件的。按照我们正常的理解,员工的工资其实是在出勤日创造产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员工周1-周5工作,附带产生了周六和周日的工资。所以双休带薪的条件就是本周有出勤,如果周一-周五满勤,则双休日工资也是全额,如果本周内不满勤,双休日工资也等比扣减。
那么以上就是设定双休日带薪相关规定的一般思路,不过还是那句话,这只是规定的问题,是你们企业需要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公司咋定就咋执行。
结合公司的工作制时间考虑,如果一个月都只休4天,又不是单休的那种,那肯定是包含了的
先根据工时制、再到员工岗位应出勤天数
你们是什么工时?是否计算双休日要看是否属于带薪日。
如双休日带薪 那就减掉
如双休日无薪 那就不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