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1日,甘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025年3月16日晚19时许,甘某完成当日工作任务,19时30分左右,甘某在公司食堂排队打饭时突发疾病。
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抢救无效于2025年3月16日23:58分死亡。
2025年4月10日,公司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2025年5月27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人社局认为甘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家属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提问:算不算“工作岗位”的延伸,认定为工伤?
A:算
B:不算

答案是【B】不算哦,餐行为仅属于满足个人基本生理需要,下班后在单位就餐与工作内容无关联性,不能认定属于上班时间的延伸
特例情况算工伤,其他不算:1.强制就餐 / 封闭管理:单位规定必须在食堂就餐、不得外出,用餐是工作必需的配套安排。2.工作时间内:用餐是工作时间的一部分(如倒班、连续作业,吃饭是为了继续工作)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3.场所高度管控:食堂在生产经营区内部,属于工作区域的自然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