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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3日,江苏某公司管理人员陈某赴广州与王某就销售工作事宜展开洽谈。
同日14时59分,陈某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职业经理人合作协议》电子文档。
该电子文档载明了聘用职务、期限、聘用方式、业绩考核、薪酬考核,并约定了经营目标、报酬构成体系、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规章制度。
王某向陈某回复发送个人简历,并表示:“我的简历、合同还在弄。”
王某另表示:“我个人觉得合同都没有什么关系,而且陈总专门过来广州,我相信这种契约精神,所以我不是很在乎这个。”
2023年8月31日,王某向陈某表示:“协议的事情后面回公司再说可以?现在就工资之前说的1+1……我9.1正式入职可以吧?”
陈某于次日回复:“我把你的简历与身份证照片及证书给人事了,今天会帮你把入职办好,欢迎加入!”
王某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入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此后未补签纸质书面劳动合同。
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20000元。
提问:公司发送合同模板后,员工回复称“合同没有什么关系、不是很在乎这个”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后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能否获得支持?
A:能获得二倍工资差额支持
B:不能获得二倍工资差额支持
B
A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的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
A.公司应该要求签合同,不是你说没关系就不签了
b,口头约定也可以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