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之前在公司跟部门领导闹了不愉快,本来想赶我走的,但是我怀孕了,这个事情就搁置了,然后我老公跟我一个部门的,我比我老公入职的时间早,我们部门经理就给我老公发信息说他知道我干过的很多事情,说为了我们的家庭着想,他不准备告诉我老公了,就是有点挑拨我们夫妻关系,后来我休产 假期间又给我老公打电话,让我老公劝我辞职,说我们现在进行人事评价,然后问我会不会主动辞职,说如果我主动辞职的话,就给打分高一点,让我走的好看些,要不然就给我打分低一些,取消我的所有津贴,还有我的主任头衔,就给我发基本工资,最近又把我从我们部门的聊天群里删除了,我想问 下,我们领导这么做,我可以追究什么吗?
1. 他给我老公发信息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这个可不可以告他啊?
2. 产假期间让我辞职,说取消我的所有津贴和主任头衔,这个合法吗,只给我发基本工资可以吗?
3. 把我从我们部门的群聊里删除这个可以吗?
请各位大神帮我看看,我是准备不干了,但是感觉领导欺人太甚了,
谢灵运26132 2019-08-20 10:11 回复 赞(1) 3楼
不合法。三期,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解除后的工资损失和产假待遇会有损失,生育津贴,已经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保局支付(具体由公司还是个人负责领取看当政策,一般都是支付给公司),未购买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公司支付工资;
如果主动离职的话,是否享有生育津贴,及三期待遇
目前公司领导是逼你离职,估计也很难忍受下去,刚更何况你老公也在单位;
女职工在三期之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不得降低你的工资,也不可以安排你调岗至有职业危害或者劳动强度大的岗位。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能安排加班。但是有1个前提,你在岗期间不能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单位还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