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失业保险金跟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想要求公司开两张离职证明,一张写个人原因离职,另一种协商离职,员工想用协商离职证明领取失业金可以吗?对公司会不会有影响?
员工可以当场拍照“协商离职证明”上传失业金领取流程,证明不带走,这样后期不会发生劳动纠纷吧
李碳 2022-09-06 11:07 回复 赞(1) 7楼
区别: 1、失业保险金属于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的延伸,领取的条件是非个人意愿的失业(通常说的辞退、公司倒闭等);失业补助金属于ZF财政照顾行为,主要的目的是因为疫情发生后,失业率高,为了避免失业后又没工作,是以ZF会发放补助(等于是你找工作期间的基本路费,生活费之类的);
2、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在缴纳社会保险中,失业保险是公司缴纳的,缴纳的基数会参照公司所在的行业,领取事业保险的金额等去做评估,如果有人在当年度领取了失业保险,下一年公司的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正常来说会略有上升,当然相比员工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来说,那都是洒洒水了。其二,部分地区会有稳岗补贴,通常是以社保联系缴纳人数作为评估,有领失业金的人员,肯定在稳岗补贴上会有所打折扣。 失业补助金与单个企业缴纳社保的行为无关,所以对公司没有影响;
3、单场拍照写上离职证明。这个没有问题,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是正常操作,也并没有规定协商解除就一定要赔钱。所以这个问题不大。如果所有担心的,最好是真实签订一个协商解除的协议,明确固定不支付任何补偿,且所有的经济相关的(包含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已核算清楚,双方确认无误且已支付或者指定日期支付。。)
最后补充下深圳市的相关政策,可以了解下:
: 1、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ZF原文)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尚未办理失业登记但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他法定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社保经办机构将领金人员信息推送给参保地同级别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按照题中所说的,失业保险1年参保肯定是没问题的。主要的问题是要证明2的条件; 其中2:很早之前是公司提供离职证明时有相关的字样体现,目前是改成公司在社保停缴时选择非个人原因离职即可。系统按提报的信息确认。3是可操作可不操作。
能领多少?: (1)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每月的金额是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90%=2360乘以90%=2124元/月;
此外因为近几年疫情的关系,除了失业保险金外,深圳还为非主动失业和被动失业的人提供失业救助金;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1、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1062元/月); 2、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318.6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2-09-06 09:06 回复 赞(0) 5楼
失业补助金如1楼所言,是地方-政府所给的特殊情况下补助,是否有、多少、给付条件,与当地确认。
“一张写个人原因离职,另一种协商离职”,或者本人手写说明,标明是个人申请离职,协商离职只是配合领取失业金,责任由本人自担。
这个方法是否可行哪?
其实有了这个说明,公司被员工仲裁的可能性很低,但是这个行为属于配合员工骗取失业金的行为,企业也是有一定风险的。
所以,除非有特殊原因,企业干冒风险,否则不建议这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