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女性朋友,在烟台一家连锁的服装店工作,于2015年签的合同,到今年12月底到期,她所在的服装店,因为经营不善,店里少东西等原因,要撤店,现在公司要求员工分摊亏损的金额。由于劳动合同马上到期,公司也给出要么去连其他连锁店工作,不去的话就辞退,不给任何经济补偿。公司服装店店长一直催员工交分摊的钱,现在店里有员工交了,也有不交的,不交的这几个人,都准备不干了。
这种情况,我这个朋友,该怎么办。
Scott00068 2022-01-11 15:17 回复 赞(0) 9楼
公司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让员工承担?人人都是老板吗还给他兑钱弥补?这家店老板这么好当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6-11-30 09:37 回复 赞(0) 2楼
店面运营亏损,由员工承担这毫无道理,店面赚钱时,老板也没把赚的钱分给大家啊。
但是如果盘点盘亏,很多店面的做法确实是让店员分担,但这其实也不合理,除非是哪些东西明确由哪个店员保管的,如果出现丢失,让员工承担这没问题,但是对于不知去向,又没有明确保管责任的盘亏,应当由公司承担损失。
所以,建议你朋友不交这个钱,如果公司强行在工资中扣除,就给公司发函,要求补发。
至于店面关闭和合同到期的事,建议你同意公司调店,看合同到期后公司如何处理。公司不同意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你朋友想继续好好干的话,就别找这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