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项目在周边城市,项目员工基本长住那边,但半个月可回来休息几天,因为路程不是很远,有的员工会选择自己开车往返,公司补贴一部分车费,有的也会顺路带几个同事一块回来。这种情况越来越多,想问问各位大佬,公司准备起草一个这方面制度,关于安全责任这块应该怎么写呢?比如途中出现事故什么的
脱俗的月季18031819 2021-12-08 16:38 回复 赞(1) 3楼
这种事情公司尽量少参与,又不是班车。
大鹏小菜 2021-12-07 14:37 回复 赞(0) 2楼
公司让开车的员工顺路带几名员工回来?
个人认为公司还不如给员工发放交通补贴,让他们自行解决交通问题。但如果公司非得这么做那就不是定制度的事情了,公司可以和开车员工进行协商,立一个协议。正常来说公司可以和开车员工约定好开车时间和合理的行驶路线等,不在合理的时间和行驶路线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责任。其它的方面公司也不好要求太多,毕竟开车员工也不会同意不利于他的一些条件。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视具体的情况该赔偿的赔偿,该慰问的慰问,这肯定是一个巨烦琐的过程。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如果这些员工是下班后直接开车回来,途中遇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这种情况大概率属于工伤。所以工伤险不能少,商业保险也很有必要。
上林 2021-12-07 11:45 回复 赞(3) 1楼
你想多了,国家有明文法律规定的,不需要你公司再写。员工途中交通事故有交通法管,员工路上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你觉得还需要在你公司里找相关制度处理吗?
上林 2021-12-07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