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朝晖(西兰花老师) 2022-04-25 09:38 回复 赞(0) 2楼
首先回答题目的问题,如何合情合理的收取甲方的佣金
基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这个是属于劳务供给合同,乙方有相应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即可与甲方签署,至于内容,只要呵护法律法规要求的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双方商议约定签署。
其次,劳务合作不一定就是劳务派遣,还有其他模式统称为灵活用工模式,灵活用工又包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这两个必须乙方与劳动者签署不低于2年的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非全日制用工签署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这一项对日工作时间有要求,可不买社保但要买工伤;劳务用工签署劳务合同;
对于此类临时工,目前有很多灵活用工平台可以解决合同关系和社保风险问题,建议可以联系聊聊看,应该会有启发。
上林 2022-04-24 10:35 回复 赞(0) 1楼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你的表述来看,你们不是劳务派遣合同,是不是说你们公司也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如果是的话就是直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92条。其次,你们组织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收取佣金,但是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保,这又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多项规定。
所以,从实施条件到实施行为都是违法的,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合同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你们跟甲方签这种合同就是废纸一张,即便以后双方发生纠纷,如果敢拿这种合同去法院,也无异于投案自首。
当然我们再退一万步想,假设公司就是要违法,就是要赚这个钱,那么其实签什么合同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们乙方能为甲方开具什么类型的发票。这就是一个财务问题,你可以咨询一下自家财务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