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解,楼主问题核心可能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无法继续缴纳社保,但由于缴费年限等原因无法享有退休待遇,公司此时继续用工的,发生工伤事故,该怎么规避?
如果是这个问题的话,现行实践中确实有争议,有的地方司法实践支持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后续用工属于劳务用工,不存在工伤的问题,有的地方的司法实践中支持员工虽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响应退休待遇的,公司继续用工属于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有公司全额承担。特别是明确提到超过60周岁农民工的情况。也没有什么好的规避方法,除了雇主险可以考虑,没有其他的工伤规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