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问题涉及到考勤制度,有一些公司为了严肃考勤纪律就规定:迟到一小时按照旷工半天处理。对于这个规定有些人觉得很不合理,作为HR,你认为迟到1小时算旷工半天合理吗? 先看规章制度 一般来说先看企业规章制度中是否有关于迟到的条款,条款是怎样写的?大多数企业不会把迟到一小时按照旷工半天来处理的,一般都是扣点钱,如果经常迟到就会累积,达到一定的次数记大过,免除评优等。首先要看制定该条款的流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合法,公示,培训并让员工签字和签收员工手册,如果做到这样了就属于合法。但是个人觉得迟到一小时按旷工处理太苛刻了,不合理。如果按照这条款来处罚迟到员工的话会让员工觉得不满。弄的不好会产生负面效果,导致员工产生消极情绪。 从企业角度出发 企业的出发点是好的,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更好的管理制定了公司的考勤制度。但是迟到1小时算旷工半天的条款显然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本意。企业制定考勤制度的本意应该是为了约束员工,提高员工素质的。这样的制度达不到企业想要的效果。 适当放宽,人性化管理 案例中所说下暴雨,极端天气,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迟到企业应当放宽处理,按正常算。这也能体现出企业的人性化,对员工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企业还是这么严格,员工为了不迟到可能急与奔波,说不定会造成意外,这个后果谁来承担?孰轻孰重企业应该考虑清楚。 企业一定要有规章制度,可是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人性化处理,这样即会让员工觉得有归属感,还会让员工更加努力的为公司付出。反之,员工就会认为公司斤斤计较,产生逆反心理,工作态度不认真,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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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高露杰
大部分企业都是9:00上班,一个上午通常只有三个小时工作时间,你迟到了1个小时以上似乎还很有理?若真的是极端天气无法出行,政府也会提倡企业停工或直接下达停工通知,企业也会照办,普通的刮风下雨一般不会对出行造成太大影响,所以最根本原因还是员工个人原因,若真的是守纪律的,会提前出门或乘坐靠谱的交通工具。若真的迟到了一小时,奉劝你打电话请假半天(用年假或加班调休假来冲抵,没有这些假期那就请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