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已成为很多白领就业的门槛,招聘市场上多如牛毛要求年龄35岁以下,35岁的设置已成了很多人就业的障碍。近日一则工人日报的微博将超龄农民工就业问题成为热议的话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白领内卷了,难不成农民工也要内卷了吗?
何谓超龄农民工,多地标准虽存在差异,大多指向了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民工,人口老龄化、延迟退休、人均寿命延长等都是很客观现实的问题,也就是说未来有更多年满60岁的人需要再就业,从农村里出来的民工超龄面临就业的问题会更加严峻,建筑就业市场对超龄农民工的现实需求旺需,一方面是年轻人对建筑行业就业的偏好性,另一方面很多所谓的超龄农民工身体、技术等各项条件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一些在工地干了一辈子的农民工不解:“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
多地建筑行业强制清退超龄人员,从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主要考虑安全性及一些安全事故的教训,如超龄人员占事故数的比例,这些数据有一定的科学性,可我们细想,以制度或规章一刀切式进行清退,虽安全数据好看了一些,但更多的是把农民生存就业问题转移给了社会其他方面,甚至把一些仍有就业需求的超龄农民工推向更加隐秘而安全没保障的环境中。一刀切式清退超龄农民工究竟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如何呢?
建筑业强制清退超龄农民工合法吗?
《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这些都从不同层面不同主体强调了提供公平就业的环境,如何消除、避免就业歧视的义务和权利,建筑业强制清退超龄农民工是否涉嫌违反就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建筑行业用人单位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下能否享有对超龄农民工的自主用工权?超龄民工作为弱势或需要扶持的群体是否能享有特定的个性化的保护政策而减少安全性事件?
用工本质上在于劳动者是否能胜任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不乏一些退休的人员返聘在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如果因为劳动者年龄大了,不符合某项技能或身体要求,用人单位应有方法或设定相关程序进行识别甄选,如一刀切以超龄作为某项规定为由,这就存在变相剥夺能胜任该岗位的劳动者就业权利的嫌疑,实质上可能是一种年龄就业歧视。
建筑业强制清退超龄农民工合理吗?
超龄农民工的年龄问题。在国家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背景下,如何科学认定超龄农民工的标准。60周岁的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现实中,每个人的身体素质不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60周岁出头的超龄农民工大多身体素质还比较硬朗,不少超龄农民工仍可以胜任建筑行业相关岗位,是否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做到因人而异?
超龄农民工的岗位问题。建筑行业有很多工种,是否是所有的工种、岗位都在限制的范围内,是否存在一些工种符合超龄农民工适合干的,建筑业不是所有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都比较高,是否可以引导超龄农民工从事安全风险较低的工作岗位。是否可以做到因工种因岗位而异。
超龄农民工是城市中弱势群体中的弱势方,他们在年轻时为了建设美丽的城市而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在建筑行业的不少超龄农民工更是在艰辛的环境中辛勤劳作。而在他们年纪大了,身体还健康而迫以家庭生存的需求,在背井离乡下仍需要在建筑行业内干活,他们能享有平等就业劳动的权利,而不是一刀切清退排斥他们。为了他们的安全,可以在限定的条件下清退,但要有温情措施,做好他们再就业工作,在他们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加大对他们的技能培训,引导他们转到相关行业,从事门卫、保洁、物业等符合他们身体状况的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