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位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被辞退了,公司法务说EMS是国家机关强制性的,对企业没要求,于是用了顺丰,但是员工拒签了。请问
1、这种情况企业可以使用EMS吗?
2、使用EMS与使用顺丰、中通等快递有什么区别呢?
3、出现员工拒签的情况,如何处理?企业可以保存快递单号作为依据吗?
这种情况不是使不使用EMS的问题,而是只能使用EMS的问题,EMS的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使用EMS,可以要求快递小哥留派送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
使用EMS是因为它相对官方和靠谱,所以建议使用。
原则上没有差别,但在这片土地上,有些东西总属于潜规则。
员工可以拒签,但快递要备注已送达拒签。
重点并不在于用哪家快递,而在于你能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用EMS的原因是因为,EMS是国企,且有回执和可以查询签收情况。而顺丰现在都是网上下单,没什么回执可作为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