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国家对职工门诊病假有哪些规定?可以扣工资吗
戴登科 2024-03-14 09:24 回复 赞(1) 3楼
职工病假涉及医疗期时长、医疗期工资两个关键问题。医疗期的时长,《劳动法》规定如下: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医疗期在6个月以内的:
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第二种情况是医疗期在6个月以上的,
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三种情况是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关于病假工资金额的标准,可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应条款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