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停工停产
1.停工停产的界定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停工停产的含义,不过,该概念可以追溯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根据该条规定,并结合笔者的职业经验,停工、停产要符合以下几点要素:
(1)停工停产的原因与员工无关
主要依据上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易于理解,不再赘述。
(2)停工停产应为暂时性的
为了应对临时的经营困难,企业可选择停工停产,否则,若企业不想经营,完全可以直接注销、提前解散。故,停工停产应是企业的暂时性自救决策,最终仍会恢复正常经营。
(3)停工停产目的正当
企业停工停产目的是为了“自救”,缓解经营困难,不可为达不正当目的而滥用该自救措施,尤其是不能损害员工的权益。实务中常见的滥用现象主要有,企业实施停工停产,给员工支付较低工资,从而达到迫使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避免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目的。
目前,受疫情影响,若企业的订单锐减、厂区被封、与客户/供应商线下交易不能等,继续生产经营会遭受更大损失,企业可以停产停业。
2.能否部分停工停产
法律并没有对停工停产的范围做出明确规定,至于能否部分停工停产,需要结合地方规定及裁判观点而定,就上海地区而言,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年2月14日的一份判决,法院认为,鉴于被上诉人因疫情原因决定对公司部分条线员工停工停产,并已向公司全体员工及上诉人发送邮件进行告知……故原审确认被上诉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上诉人支付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应无不当。
二、停工停产的实施步骤
1.企业决定
停工停产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范畴,企业应根据法律及章程的规定,做出相应停工停产的书面决定。
2.履行minzhu程序
对于停工停产,企业虽享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于停工停产会影响到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切身利益,企业在做出停工停产的书面决定后,应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照片等书面方式将停工停产的决定告知员工、征询员工的意见并予以答复。(留存好相应的书面材料)
三、停工停产期间常见问题
1.工资发放
国家层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当然,地方也是有自己规定的,详见下表:
省份
|
依据
|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
北京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
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
|
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
上海
|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
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
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江苏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
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
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
浙江
|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省相关规定支付工资
|
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者未付出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
值得注意的是,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但对于该一个月的计算时间,实务中是有争议的,有的从停工停产之日起算一个月,有的以自然月作为一个月,鉴于企业的计薪周期多是每月1日至30/31日,以自然月作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较为常见。
2.员工管理
(1)社保
停工停产期间,员工的社保是要继续缴纳的,不可不交,否则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相应权利。
(2)再就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停工停产企业的员工是可以再就业的。因此,企业发现员工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可要谨慎处理,避免违法解雇风险哦。
1楼 Joan55039
(2)再就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停工停产企业的员工是可以再就业的。因此,企业发现员工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可要谨慎处理,避免违法解雇风险哦。
老师想表达的是非自动解除,而是需要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来协商一致解除吗?
奔跑的秦律师
@Joan55039:不是的。我的意思是,停工停产企业的员工,有权到新公司上班,原单位发现了,最好协商处理,比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建议直接以“兼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毕竟,法律允许停工停产企业的员工在停工期间,到新单位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