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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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2楼 倔强的蜗牛83
以为要讲解案例,结果是广告。差评
1楼 那个娜
我给小编帮忙补充下:
那家被告的公司八九不离十是深圳的
深圳的法院按照深圳的法规给判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中对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是这样写的: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工资支付日遇法定休假节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期超过五日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也就是说,按照深圳的规定按月发放工资的,正常的工资支付时间是次月的7号以前,经营困难可以延迟到12号,经员工本人或工会书面同意后最迟不能超过22号。
当然了这是在深圳,如果在其他地方就不一定是这个结果了。而劳动法对于工资的支付是这样写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次月月底,就不算违法。
网传可以根据工资发放时间看公司的靠谱程度
10号及10号以前发的:非常靠谱,一般公司规模较大,制度完善,资金充裕;
10号至20号发的:普通靠谱,正常公司,一般的中小企业,有一定的管理制度,不缺钱;
20号以后发的:不太靠谱,小微企业,员工流动性大;
三茅网
@那个娜:给你加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