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就是法律劳动法规定离职要开具离职证明,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入职的时候提供不了离职证明呢?
是存在欺骗行为和行为编造的上家公司离职时间,还是上家公司不给开呢?
bob1111 2021-08-09 14:20 回复 赞(1) 1楼
这个问题是个问题。换工作时最好的工作证据--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哪怕原劳动合同也可以。但偏偏就是做不到。就好像1.法规明明要求入职要签订劳动合同,偏偏就是有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纸文本规避双倍工资,但就是存在 2.法规明明要求入职要缴纳社保,偏偏大部分公司就是做不到,出现伤害事故后各种甩锅 3.法规明明要求企业支付工资要保留支付证据,(俗话讲的工资条),但大部分公司就是没有这个,银行转账完毕就结束了,公司支付的是哪些项目,说不明白,争议时有没有支付加班费,有没有高温津贴,无法证明,自己干吃亏。为什么啊???应该各方面原因都存在,个人认为一条重要原因是违法的成本太低,遵守的付出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