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大家好,我是人狠话又多的HR石榴姐徐渤BOBO。今天周四,来聊聊对于有过劳动仲裁的候选人,究竟是否录用呢?
说实话,写这个文章可能会被一些人骂,但是我一定也要说实话。
我曾经说过,HR任何不清楚如何解决的问题都可以用360度思维方式去思考:
向上思考:站在老板的角度去思考,老板会录用一个和前老板打过官司的人吗?
向下思考: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以前打过一次官司了,你会更关注什么?
向前思考:这个人为什么会打官司?原因是什么?
向后思考:如果企业录用了这个人,有没有什么后果或风险?
这几个问题的答案是呼之欲出的:
第一个问题答案:
老板角度看,大概率不愿意录用一个与前任老板有过劳动仲裁官司的人。不仅中小公司如此,大公司也如此。我告诉你们,但凡与大厂有过官司的人,其他大厂也会谨慎录用,比如你从华为出来,和华为打了官司,背调是肯定能背调出来的,腾讯就可能在相同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另外一个人。这根本不是大小公司的问题。是家公司都这么想,只是某些员工还不清楚而已。
第二个问题答案:
员工个人角度看:假设张三曾经与前公司打了降职降薪的官司,还赢了。当他进入下一家公司的时候,他会怎么想?“这次我可不能再出现一样的错误了,一次坑不能跳两次啊,要小心为上” “这次我要从入职就开始收集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万一有天轮到我,我立刻去打官司,反正我有这经验了。”
第三个问题:
往前看,这位张三和前任公司打官司是被降薪调岗,为什么会被降薪调岗?这个公司这样的情况多不多?上企查查看看(此处请企查查给个广告费),噢。这个公司只有3起劳动仲裁案(企查查办个一年几百的会员,能查一切公司的案子和信息)。那证明这可能不一定是公司太刁难呀,至少证明张三在这个公司也不算是很好的员工。那么为什么不是很好的员工呢?再追一追?那就要面试的时候去和张三聊一聊了。
从专业技能角度考核、从素质教育角度面试考核、从信用征信角度考核、从各角度去想办法面试考核此人是否是面霸,是否是一个看起来不错其实非常刁钻的员工。
第四个问题:
往后看,如果企业录用了张三,用的好他会如何?用的不好他会不会再次仲裁?有没有这个可能性?
从这几个问题的答案,我们看出来,如果你是老板,你也真的不太敢录用这个张三了。
如果你是HR,那更要和领导汇报不能要了,因为万一有问题,要裁员的时候还是你HR出面啊?这个可能是个炸弹的可能性,最保险的就是扼杀在摇篮里。
接下来我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分析:
仲裁确实容易,但仲裁后被执行难吗?难!
仲裁麻烦吗?麻烦!
其实仲裁这件事情对于员工来说真的不是个好事,我认识不少仲裁员、律师,我也私下问过,其实大多数都会偏向员工的,但是也都是非常麻烦的。除非公司违法的程度已经到了猖狂的不行的程度,那可能一个月内就有了结果。但大多数都是非常非常麻烦的。规定要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双方都要准备证据,快的3、5个月,慢的半年再执行。公司就算被判定了,就是不给钱。硬拖也有。对于员工来说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再换一个角度分析:
如今在一线城市或者是新一线城市,好一点的管理岗位基本都要背调。就算是小公司不背调主管岗位,但是但凡是个经理岗都会有这类背调,难不成你打完官司以后就一辈子做个小员工?只要对方公司背调出来你主观性的告过公司,就算公司知道可能就是上一任公司的不对,但如今哪个公司是一点污水没有的?
这篇文章可能有些太黑暗了,但现实如此。
尽管法律是真的在保护劳动者,但是现实是非常残酷的。
有时候我们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我们的国家是强大的,法律也是保护的,但是企业如果就说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是合法的,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就去告企业“凭什么不录用我”。
我们的思想也应该转变,不要一味的骂企业,要知道,企业就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在国家这么保护员工的情况下,企业也要冒着风险去经营,但是如果企业都完全按国家的法律走,还有几个能正常盈利?
举个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企业老板,他也知道国家规定是要按合同签订的交社保,然而他的公司是研发型企业,最低的薪酬是20000,那么这么多员工,一共要多少社保?他算过,如果真的按这个真实的缴纳,他就不用开公司了,利润率非常低,那就只能压低薪酬,但压低薪酬员工又不干了,公司也开不下去了。这样就是个伪命题,或者这就是个悖论,永远不可能破解。
再仔细想一个道理:公司虽然是通过法律保护员工了,然而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公司都开不下去了。。。。做为区政府来说,如果一堆企业都是单休、一堆企业都不按真实情况缴纳社保,为什么民不告的时候,官不纠? 如果你是政府,你是希望留下公司还是留下那几个仲裁的员工?员工可以到别的城市,但企业在这开不下去了,政府的税收怎么办呢?细思极恐。这也是为什么某种情况下,某些地方可能也会有保护主义的出现,但是这是能理解的呀,毕竟企业没有利润了,开不下去了,员工也就不可能被聘用了,那别说降薪了,那薪酬也没有了啊。如果企业老板都离开一个开发区、一个园区、一个管辖区,那这个区的GDP就要下降,老百姓就更穷。
两害相较,取其轻。我是一个劳动者,我也非常非常愤恨那些不公平的企业,为什么不按实际缴纳,为什么在可能性的情况下总想裁员少给钱?
然,我们可能还真的没有发展到那个经济地步,有可能没有了那些开发区的企业,那些明知道单休是不合法的企业但也是没办法,必须坚持下去的老板,可能更多的人失业、没有配套,学校也就不会有了,医院也没有必要出现了。经济是任何一个区的最根本,不是吗?产生经济的人是谁呢?
所以,有仲裁的时候,法律一定会非常非常的偏向劳动者,因为法律也知道 “不到迫不得已,这个人也不会来告”,但指望着全部的企业都在没有人告的时候也能非常的遵纪守法,还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
最后,我想让大家想一个问题:如果雇佣方与被雇佣方真的做到了绝对平等,盈利性组织-还可能继续盈利吗?别说绝对平等,相对平等的可能性都不可能有。
SO,我的个人观点是,假如你的仲裁标的非常高,至少也有个10万、8万的。而且你所呆的城市发展、区域发展非常好,遵纪守法的程度也很好,那就去告一告,自己应该得的为什么要放弃呢?
如果你本身一个月就2000元,在公司也就呆了2-3年,所在地区发展一般,整个区域可能就3家非常著名的纳税大户企业,你从这家公司走出去的时候,可能你告公司的事迹已经传遍了整个圈子,那你就要仔细思考一下要不要花这样的时间去和”渣男“纠缠了。
花半年的时间先调解,再仲裁,举证、开庭。最后可能同行里的企业封杀了你。那可能还换个城市工作。一共拿到手的钱差不多1万不到。
此时你把这个精力花在学习与进阶上,努力在下一次跳槽的时候成为更有能力的人,成为 “我能选择公司,而不是公司选择我的人”,毫无替代性的人,那你可能从2000就会直接变成5000,8000。2个月你在“渣男”那损失的美好心情与钱都回来了。不是吗?
不太赞同工作时间不太长,薪酬也还不是非常高的年轻人长时间与垃圾公司打官司。我赞同我们可以和张雨琦一样,勇敢爱,也勇敢的甩“渣男”,急时止损,下一个更好。
分手就分手,下一个更趁手,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提升自己的实力,让自己有核心竞争力,想走随时走,老娘不和你玩,不图你这万儿八千的,因为能力好,我走出去多几个月,多挣的就是8万、10万。
PS:说说我个人,我本人是真的从来不在渣男身上花时间。我的时间是非常宝贵的,你们懂。
今天晚上《金三银四HR跳槽指导集训营》最后一期,会有不同履历的5份简历现场解析调整。
还没有停听同学赶紧来,没听前几期的欢迎去补,纯公益直播。
40楼 蓝色火
作为专栏作家,写这样的文章,真的很LOW。
39楼 蓝色火
我待过的企业,特别是外资,都是很守国家法律的,如果哪里做的不到位,认罚。但是这有可能和地区有关系,有些欠发达地区的企业就是要钻空子、压榨劳动者。而作为HR,为了保住饭碗,就要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劝博主,以人为善,不要作恶太多。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你做的恶,别人会给你记着的。
38楼 bokexingzheng
企业也要冒着风险去经营,但是如果企业都完全按国家的法律走,还有几个能正常盈利?老师这句话有歧义哈,那你这背后的意思是,为了有钱挣,您支持企业不按照国家的法律走呗?那不是挣丧良心的钱吗?我想你既然可以在这个平台发表你的一些观点,是不是也应该要注意一下言辞。
木子雪梅
@bokexingzheng:老师只是在说现在某些企业的实际做法,在描述当前的现象
37楼 bokexingzheng
先把身体坐正了来写评论,古人言: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如果一个公司,任何的规章制度,都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性为基础,你老板又怕什么呢?之所以你怕,归根究底,还是你的企业不合规,你还存着侥幸心理,总是想着不会被人发现漏洞。所以,之所以没有底气接受曾今有过仲裁经历的人,说到底,还是自己心虚啊。
36楼 Joan85913
非常认同,我们就刚经历一个试用期(一个月)的员工,领导因为工作安排不下去,不要她了。公司已经出于人道主义给到她0.5个月,但是她还是选择去仲裁。如果她是老员工,有点感情基础在的,我估计会想多规劝一下。但是本身小姑娘太强势,不听,二则一个多月没什么别的可谈,就直接辞退让她去仲裁了。
秦始皇96856
@Joan85913:结果如何呢?现在我们也遇到这样一个人,后面发现他瞒骗主管,伪造转款凭证,现公司正在整理证据,准备应诉
35楼 史前暴龙
赞同,从保险的角度来讲,打过官司的,最好不要录取。我之前就碰到过这种案例,一个新入职员工,因为公司春节放假比较长,发了个通知说春节期间工资延续到春节回来后发放,结果她就去申请仲裁,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后来才得知,这个人在这方面已经很有经验了。所以从保险角度来讲。还是不要的好
人民卫士008
@史前暴龙:像你说的这样的员工,是不能要,这简直是刺头,这种人往往是性格不好。
34楼 张嘉诚
深有同感,学习了
33楼 柯南、62214
确实不能直接肯定的结论,有过仲裁背景的员工也得分等级看,比如,我待过一家公司,老板确实太坑员工了,几个月不发工资,还想办法把员工赶走,员工不得已去仲裁,难道这也有错吗?所以,不是所有的仲裁员工都不能要
人民卫士008
@柯南、62214:对,有些是企业做的太过分了,比如欠薪、欠社保等等。这种做的太过分的,员工去仲裁,我想还是应该予以包容的。但是那种动不动就仲裁,没有严重情节就去仲裁的,还是算了吧。
32楼 Alice925
谁会在离职的时候仲裁单休加班费、社保之类的呢,大概率是拖欠工资。这种的仲裁,一定是员工的血汗钱,******还给农民工要工资呢。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没有任何不当,总比把人逼急了拿刀去公司******好,又或者是最终导致在招聘难的时候该企业在当地臭大街、没人去,法制管理是社会的进步,也可以倒逼企业主重视法律,人力资源的工作在根本上也会更容易,而不是小心翼翼的跟老板沟通,要重视员工的权益,最终被无视、觉得这个HR叽叽歪歪,甚至连车间员工早餐的一个鸡蛋去争取都被质疑早晨吃了不好消化。被仲裁的企业一定不是拖欠工资一项问题,被仲裁和担心被仲裁的老板大概率也是个吸血鬼,偷漏税和环保大概率也是问题,甚至有有钱开名车养小三、没钱给员工发工资的老板。
反观国外,法制观念成熟的国家,员工保障做的到位,员工还佛系工作,我们国家的打工族勤勤恳恳,真的是连基本保障都难以实现,很多企业劳动安全保障都没有到位。这种企业被人告也是社会的进步。现实工作中,跟老板沟通到位,哪个点是违法的,会有被告的可能,至于人家谁告了,告不告,那是员工的自由。就像文中所说的,遇见渣男离婚,有的上过法院,再婚时优质的另一半还评估这个人可能在关系破裂的时候对簿公堂?作为HR,综合评估员工素质就可以了。但是没必要心有戚戚,心生芥蒂。当告的人多了以后,这个社会会更美好。
31楼 Dong同学
学习了,谢谢
30楼 毅行
谢谢!
29楼 Katharine33134
作为HR来说,我不会建议录用这类人员。可能发生仲裁,公司或个人肯定会存在问题,但是如果员工主动去申请仲裁,有可能员工对公司忠诚度不高,或者可能员工的沟通能力不强,或者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结果并没有太过出色,也可能是员工太过于计较,导致仲裁事件的发生。
28楼 一声叹息231
很实用主义 但是也看的一身冷汗。从HR实务的角度上讲,可以说这套说辞一点问题都没有,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上讲,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倾向。并非圣母心炸裂,如果劳资纠纷的问题不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那么积累成巨大的社会共识以后,最终劳资双方都会被伤害。
27楼 一声叹息231
很实用主义 但是也看的一身冷汗。从HR实务的角度上讲,可以说这套说辞一点问题都没有,从整个社会的角度上讲,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倾向。并非圣母心炸裂,如果劳资纠纷的问题不能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那么积累成巨大的社会共识以后,最终劳资双方都会被伤害。
26楼 心灵的灰烬
我觉得你的观点有些偏激,绝对平等是不可能的,国内这种只能说是乱象,为什么国外没有这种事情,国外企业都很规范,难道老板就生存不下去了!外资企业在国内的公司大多都很规范也没有利润了吗?
25楼 心灵的灰烬
我觉得你的观点有些偏激,绝对平等是不可能的,国内这种只能说是乱象,为什么国外没有这种事情,国外企业都很规范,难道老板就生存不下去了!外资企业在国内的公司大多都很规范也没有利润了吗?
四川泸州
@心灵的灰烬:我赞同作者观点。我国与国外企业相比,一是税务包括社保费比国外高,企业负担重;二是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比较超前,法律惩罚大,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现象不少,。三是企业责任感和员工职业素质,比发达国家差些。导致的现状,应逐步改变。
24楼 快快2017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评估岗位的重要紧急程度,以及他仲裁对工的的影响程度,酌情考虑
23楼 快快2017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评估岗位的重要紧急程度,以及他仲裁对工的的影响程度,酌情考虑
22楼 快快2017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评估岗位的重要紧急程度,以及他仲裁对工的的影响程度,酌情考虑
21楼 快快2017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评估岗位的重要紧急程度,以及他仲裁对工的的影响程度,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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