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上面的几条内容:
1、本人确认公司于 年 月 日结清并支付了本人在职期间的所有的工资及相关待遇,至此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所有工资及相关待遇均已结清。本人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将有关资料和物品交换给公司。
2、本人承诺不再就双方因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相关的所有问题,并同意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3、本确认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承诺若本人违反本确认书的,本人向公司支付本人离职前上一年度年薪 五 倍的违约金,如实际损失大于该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疑问:
入职三个多月了,基本都是做招聘工作,帮公司也招了一批应届生,试用期离职了三位,帮他们办理离职的时候看了这个协议然后有了后面的疑问;
情况:
①公司在实际中试用期没有帮员工购买社保,劳动合同中有提及为员工购买当地的社保;
②平时上班时间朝九晚六,中午一个半小时休息,周六上9-12点,劳动合同里面有写明综合计算工时制一周40小时,员工手册里面有写到周一到周五朝九晚六,没有提到周六;
③我现在在这家公司签的合同是一年的,试用期三个月,超了法定规定的两个月,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转正,领导那边也没说话,而且我向公司这边之前提过一年合同试用期最多是两个月,现在老板娘又想让我给后面入职的人写回三个月,目前有点想犹豫是否要继续在这公司了。
问题:
1、一周上5.5天班,那周六这半天算是加班还是不算加班呢?
2、上面提到的协议第2条这个好像是霸王条例我签了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3、如果这个协议生效的话,那试用期未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社保是否可以说公司这边并未结清并支付了本人在职期间的所有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呢?未按法律规定又社保是否可以作为这个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呢?
4、如果公司哪一天弄得我不开心(虽然不知道那时候是否已经离职并签了这个协议),如果是签订这个协议之后我上诉公司的话(仅工资清算完情况下)是否我需要赔偿五倍的违约金呢?
米诺斯39898 2019-10-19 10:16 回复 赞(1) 2楼
1、公司在员工入职1个月后没有购买社保,员工可以公司不符合劳动法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来要求赔偿。这个不管劳动合同中提没有提都一样,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2、一周5.5天没有问题,但劳动合同写明40小时,那超多40小时部分要计加班费。
3、试用期超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上面协议第二条为霸王条款,签了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5、如果那一天你离职,然后上述公司,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即使没有第二条的霸王条款,但根据第三条来看,只有对员工的要求,公司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话,该条款是不成立的。就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公司不支付给员工相关费用,员工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不用承担责任的。
米诺斯39898 2019-10-19 10:14 回复 赞(1) 1楼
1、公司在员工入职1个月后没有购买社保,员工可以公司不符合劳动法导致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来要求赔偿。这个不管劳动合同中提没有提都一样,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2、一周5.5天没有问题,但劳动合同写明40小时,那超多40小时部分要计加班费。
3、试用期超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还未实际履行的,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践,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如果该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则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上面协议第二条为霸王条款,签了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5、如果那一天你离职,然后上述公司,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即使没有第二条的霸王条款,但根据第三条来看,只有对员工的要求,公司没有支付任何费用的话,该条款是不成立的。就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公司不支付给员工相关费用,员工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不用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