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A,合同签订3年3个月试用期,入职2天工伤,请了1个月工伤假,试用期到期考核不满足岗位胜任条件协商同意延长试用期1个月,员工同意并签字,请问这波操作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公司的风险在哪里?
bob1111 2024-03-28 17:38 回复 赞(0) 9楼
支持前边的试用期不延长的建议,因为这条已经有明法规定了,争议很小。另,
1.员工工伤后的假期,一般参照停工留薪期的规定来执行,而停工留薪期长短是需要权威部门如人社部门的认定通知书为准的,这里边又涉及到工伤申请及认定,及伤残评级等操作。如果员工收到的伤害轻微,不足以评级的,也要问清楚是否有停工留薪期。因为停工留薪期内的薪酬需要按照伤害前水平正常发放,而期满后,员工继续需要修养的期间的薪酬,没有明确规定标准,一般参照病假来执行。且,工伤假也不需要员工来申请
2.公司这样操作的隐患。公司和员工协商延长了试用期,如最后试用期考核或其他录用条件不满足的,到时公司如果再行解除,员工工伤在前,情感上会很抵触,如工伤处理上的利益再处理不好,很容易起纠纷
大梁阿拉蕾 2024-03-27 14:29 回复 赞(0) 4楼
《进阶:从HR到BP的修炼之道》作者大梁尝试回答以上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的长度、延长以及解除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规定。
1. 试用期的长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 试用期的延长:试用期的延长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试用期不能延长。
3.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治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本案中,员工A的试用期原本为3个月,但由于工伤原因请了1个月的工伤假。试用期到期时,虽然双方协商同意延长试用期1个月,但此举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 如果员工A的试用期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六个月),则延长试用期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 如果员工A的工伤假不计入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实际已满,公司再延长试用期的做法可能不合法。
公司的风险主要在于:
-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 员工A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可能影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声誉,增加未来招聘和员工管理的难度。
因此,建议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仔细审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