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又称“三方协议”、“就业协议”,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三方之间为明确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通常企业在三方协议中会设置违约金条款,那么围绕该条款都有哪些法律问题呢?
案情简介
一、林某系某高校2017届应届生,2017年3月20日作为乙方与甲方厦门Z公司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该协议中明确规定“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于2017年7月15日前与甲方办理入职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时到甲方报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8000元”。
三、后林某并未如约到厦门Z公司报到,也未说明理由。厦门Z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赔偿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某构成违约,需向厦门Z公司支付违约金8000元。
二、林某不服,提起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仍然认定林某构成违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形式合法,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律师点评
一、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首先,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三方协议其实应当被视为合同,因为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的,受《民法总则》、《合同法》的保护。
二、三方协议能否约定违约金
基于三方协议本质上是合同的法律性质,为了敦促合同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
三、三方协议如何合法合理约定违约金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违约金的本质是补偿守约方的信赖利益损失,而不是谋取收益。
所以,三方协议中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和赔偿与损失相当原则。
实务中,违约金的上限一般是参照双方约定的一个月的工资水平。
四、三方协议的有效期限
一般来说,三方协议自学校、学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时生效,待毕业生至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
在三方协议终止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如何正确应对三方协议的违约金问题
首先,对于毕业生来讲,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审慎的意识。尤其是签订涉及自身利益的合同,要多看多问,有异议的条款可以尝试协商变更,综合考虑。
其次,毕业生作为成年人,要有契约精神和诚信精神。如果三方协议确实是协商一致签订的,那么就要积极履约,发生违约时也要坦然面对敢于担责。
再次,如果遇到就业欺诈或者胁迫,还是建议毕业生寻求学校或者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对于企业来讲,在三方协议中设置违约金条款,可以起到提升报到率的效果,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被认定为无效的格式条款。
另外,因三方就业协议引发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