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企业有财务盘点的规定,在间隔3个月或6个月,甚至1年下来,都会根据公司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如果盘点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亏损金额,可以直接将员工辞退吗?如果不能辞退,公司HR该考虑如何处理?
员工因盘点出现误差,可以被直接辞退吗
相信很多公司都有财务盘点这个工作要求,如果在是盘点过程中,出现了较大金额的偏差,可以将这个责任归咎与员工吗?让员工承担亏损的责任,然后再直接辞退?这么操作合法吗?下面,我们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就是盘点出现问题,直接把员工辞退了,最后的结果如何呢?
案例中的公司信息、员工信息均作隐藏替换处理,非真实信息。
原告赵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H公司向原告赵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2980元。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05年6月14日进入被告处工作,最后一份合同是2014年12月21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前,原告系生鲜部果蔬柜台柜员。
2020年11月13日,被告突然以原告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面辞退原告,具体原因是果蔬柜台存在亏损。原告在职期间兢兢业业,积极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被告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现原告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被告H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2020年9月18日,被告对原告所在的生鲜部库存进行盘点、审计,2020年9月24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显示存在大量账目问题,短款情况严重,大量产品负毛利,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依据公司规章解除了原告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第三人A公司的述称意见与被告一致。
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某于2005年6月14日入职,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自2014年12月2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11月13日,被告向原告发出解除通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021年3月16日,原告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H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2980元。同年4月13日,该会作出裁决书,裁决:对申请人赵某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裁决后,原告不服,诉至法院。
上述事实,除当事人陈述外,另有劳动合同、裁决书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因双方当事人坚持各自诉辩意见,调解不成。
本院认为,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被告以原告所在果蔬柜盘点后超差短款严重为由,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庭审中,原告陈述其作为柜员负责加货、理货、打秤,并不负责货物的接收、清点;被告内部审计报告中盘点涉及的2020年8月和9月,原告因身体原因大部分时间在休病假,故对于被告的认定及处理均不予认可。
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异议虽不认可,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认定的解除理由及依据的事实。故被告的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系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经核算,应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94364元。
因H公司作为A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故应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第三人A公司应于本判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4364元。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晓,即便员工在盘点报告上签字了,公司也不能直接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员工作出辞退的处罚。公司必须建立“循序渐进”的处罚措施,当员工累计达到严重违纪的情况,可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像这家公司的操作思路,肯定是不对的。为何最后法院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94364元,原因就是如此。
总而言之,HR在辞退员工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必须慎重处理,否则就会给公司带来非常大的负面管理能量!
11楼 兰天12345678
谢谢分享!
10楼 哈米波波
有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都是不合法的,以这个解除合同就是给自己挖坑。
他乡沈冬青
@哈米波波:是的
9楼 上海美枫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辞退真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
他乡沈冬青
@上海美枫:是的
8楼 Poikilotherm
打卡
7楼 cvghan
打卡学习
6楼 番碱浦
公司败诉的原因是员工的工作职责中没盘点工作吧。
他乡沈冬青
@番碱浦:不是
5楼 李瑞洁
学习了
4楼 12s3
学习了,辞退不能随便辞。
3楼 powerhujun1
因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是要证明这个公司这位员工是主要负责人才可以。
他乡沈冬青
@powerhujun1:此案件不是这个原因。
2楼 汇薪福
打卡
1楼 大卡
沈冬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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