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员工离职常用工具;
二、员工离职相关的公司规范与注意事项
员工离职常用工具及其注意事项
一、员工离职常用工具
1、离职申请表
为防止员工离职风险、规范离职程序,公司应统一离职申请表样式。
《离职申请表》应包括:编号、离职人员基本信息(部门、职位、姓名、工号、入职时间、联系方式、紧急联系方式等)、离职类型(辞职、辞退、开除、合同到期、其他)、离职原因(可设置选项勾选、具体说明)、申请人、申请时间、拟定离职时间、审批人、附件:《离职工作交接表》。
2、离职工作交接表
(1)、文档类:工作文档、制度、手册、借阅资料等;
【审批机构】:本部、人事行政部
(2)、证件类:证照、印章、工牌、工卡、其他公司属类证件;
【审批机构】:人事行政部
(3)、行政类:衣(工服)、食(食堂卡、券)、住(规定退宿手续)、行(车卡、油卡、钥匙等)、物(办公用品、出借用品、收缴暂管物、公属劳保用品、门卡、钥匙、图书卡、公用密码等)、联(外联资料、账号、密匙、公属通讯设备、礼品等);
【审批机构】:人事行政部
(4)、财务类:借款清算、经办款项清算、保障金清算、抵押金清算等;
【审批机构】:财务部
(5)、工作进度类:
A、已完成类:是否将已完成工作、项目进行交接。资料、方案、检查、票据、凭证、报告等是否齐全。
B、未完成类:是否将未完成工作、项目进行交接。资料、方案、检查、票据、凭证、报告等是否齐全。
【审批机构】:本部、人事行政部
【注意事项】:
员工在完成上述交接时,需由本部成员(含上级)进行接手,人事行政部监交;本部无法作为接手人的,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接手,跨级监交。交接人、接收人、监交人三方签字。
3、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编号、公司方主体(全称)、员工方(含身份证编号)、解除合同(注明合约、编号)、本合同签订类型(固定期、无固定期、其他)、解除时职务、本合同签订时间、终止(解除)时间、解除方式(原因)、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保密责任和竞业限制、公司方(盖章、日期)、员工方(签字、日期)。
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包括:解除主体双方(公司、员工)、解除合同(注明合约、编号)、协议内容、公司方(盖章、日期)、员工方(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协议内容包括:
A、解除日期与结果(达成一致并解除);
B、支付补偿金额及内容(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款、工伤医疗费用、加班费、其他劳动报酬项、福利等);
C、补偿金支付期限;
D、无争议声明:甲乙双方对以上协商均无异议,且不存在该协议以外利益争议。若出现其他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放弃争议权益。(非劳动相关法律约束除外)
E、义务说明:
乙方(员工)离职后,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恶意中伤、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
甲方(公司)承诺依法保护乙方个人信息,必要问询时,依实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中伤、损害乙方形象和利益。
5、特殊员工(股东类)用表(非必要)
(1)、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应包括:甲乙双方(离职转股股东1、股东2)、甲方持股情况说明、平等自愿声明、转让标的说明(标的转让结果、价格(0元、1元、议价))、甲方承诺(无抵押、无风险声明)、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变更登记责任及承诺、违约责任说明、转股费用担负(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争议处理方式、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2)、转股清账协议
《转股清账协议》,应包括:甲乙双方(离职转股股东、公司)、平等自愿声明、乙方支付甲方款项说明、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日期)。(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二、员工离职相关的公司规范与注意事项
1、为防止员工离职风险、规范离职程序,公司应统一离职申请表样式;
2、公司应明确离职工作接收方、监交方职责,以及交接标准,并充分授权,其他部门、上级无故不得干涉;
3、一般情况下,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在员工完成交接后,再出具《离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后再处理。
4、员工离职后,公司(人事行政部)应按当地劳动部门要求,线上或线下提交员工《退工手续表》,并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完成离职员工的社保关系转移、员工档案转移手续。
5、离职员工的工资,公司应按照法规、制度或协商,按时支付。原则上一次性结清,若有必要延迟部分,应在离职时,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应按照协议按时、一次性结清协议内约定费用。
6、对于签订《竞业协议》、《专项培训及服务期协议(员工培训服务期协议)》的员工,公司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建立《离职履约员工档案》备查,并监察。
7、建立、补充关于“离职员工拒不配合交接,或无法完成交接”情形的制度,加强公司对离职员工的非正常流程保障,打通内部法务无缝对接,或建议外部法律资源协助机制。提高离职员工非正常流程效率,提高法律风险保障,最大程度的减少该类事件的内部沟通能耗。
8、最容易被忽视,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尽量与公司经营层达成认知一致,离职争议处理者(公司代表)对处理事件有明确的协定权限,允许并承认争议处理者公正的立场。争议处理者的处理原则为:先情后法。法务、律师的处理原则为:法律。两方角色分清,各司其职,使法务工作者真正回归助力处理劳动争议的角色。能够双方协商的问题,尽量不要升级为三方争利。
8楼 Remembereveryday
这个应该是制造企业的
7楼 张记云翔
学习
6楼 涐不坚强没人替涐勇敢
很全面,但缺少细节
5楼 425534083
学习了
4楼 mqpqnkzd
事事清晰,按清单来不要遗漏
3楼 12101210
老师好,问一下,如果员工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也都签字了。后续还可以找企业麻烦吗?谢谢~
2楼 唐海龙
打卡
1楼 大卡
李继超老师拥有多年管理咨询经验,擅长企业运营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结合,对于主导企业初创组建、小规模向中型企业转型、中大型企业组织结构改革优化具备独到思维和丰富的经验。李老师的文章专业性较强,用词严谨,仔细阅读必有收获。欢迎大家点击老师头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