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延政毕业于北大计算机系,后在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供职于英国电信研究院CTO office。根据他的博客文章,2006年他回国供职华为,在华为任职的6年左右,工作表现受到公司内部广泛认可与肯定,短短几年便快速升任18级管理岗位。在华为,这是一般员工在同样时间内无法企及的高度,也是绝大多数员工在整个职业生涯都达不到的层次。不幸的是,魏延政于2011年初查出身患癌症,之后华为通过商业保险一次性补偿了20万,随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他在一篇博文中写道,将脚部恶性肿瘤切除后,随即返回工作岗位,并向绝大部分亲友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扛着病痛,又在华为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期间经历了确诊、扩大切除、扩散、截肢、放疗、化疗。同时,魏延政也在这篇博文中详细阐述了自己被华为解雇的过程。被解雇后,仅20万元的补偿对于魏延政来说远远不够。
华为对于此事的处理,有人在心声社区上这样评价:“公司对于魏,从劳动法的角度,本人觉得没有问题。”而在魏延政生前最后一条微博的留言中,网友除表达悼念之外,也出现了“狼一样的公司”、“无情无人性”的字眼。我相信华为的HR在处理魏的问题上也很谨慎,思虑良多。看到现在大家对魏去世的关注,做为一名从事HR岗位工作多年的打工者,不禁让我深思,想起初入此行一位老前辈对于处理员工关系的原则:关注“情、理、法”。从“情”入手,做到以“情”感人;“理”居其中,“法”为基础。从公司角度来看,华为处理此事过程从记录中可以看出是遵纪守法的,但从员工角度来看,他与老东家「华为」的恩怨难道只能用守法来面对?在这个平台上,我更希望听听同行对此事看法。
以下是魏延政《我在华为的抗癌岁月》的博客结尾
“……但法律真的不能适用于我,如果不是身患绝症、仅仅是少了一条腿,我绝不会向老东家求助。而现在我无法对未来有任何确定的预期,我动第一次手术的前一天还跑10公里不大喘气,住院截肢的前一晚还在公司加班,检查出来扩算的前一天还没有任何征兆。。。所以我真的不敢对未来有任何确定的预期和打算,趁我还在,向公司寻求一点本就不多的法定补偿之外的额外帮助,算我临死前对妻儿老小的最后一点交代,我觉得这样做,不丢人。”
阿特洛波斯18125 2022-02-15 22:46 回复 赞(0) 12楼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12-27 11:25 回复 赞(4) 6楼
坦诚的讲,大企业还是相对厚道的,只要法律有规定,基本不会不执行,不会亏欠员工。
但是不能将这种社会问题均以道德的高度全部推给企业,这不公平,也不法治。
对于员工疾病的问题,如果企业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并履行医疗期规定,就不要再苛责了,当然建议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员工买商业保险,大公司一般都有,主要是意外和疾病(含死亡),死亡的,基本可以赔偿50万以上吧。
而其他问题需要社保及员工自身解决。
社保能承担的有限,我们理解,毕竟国内人多吗,社保收费有限,不可能满足每一个需求。
所以,就需要家庭和员工为自己做相应的筹划,比如自行购买商业保险,这是非常必要的家庭保障。但是国内买商业保险的确实很少,一是国内的商业保险坑多,二是意识还是不够,大家压力都很大,不愿意为小概率事件多花钱。但恰恰是这样的想法,击溃了很多家庭。
之前的相互宝、众筹等也很好,只是总被不良人玩坏了。
综上,家庭保障要由企业、社会、家庭均进行投入,才有一定的保障,也相对公平。
清秀的茉莉花17111719 2021-12-26 12:07 回复 赞(0) 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