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现在在员工手册里面把符合以下行为,企业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员工无论何种原因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麻烦大家看一下,员工符合以上两条行为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进行调岗。另外,如果员工符合以上行为,但不同意企业的单方面调岗安排,是否可以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给与开除。
达玛斯忒斯88807 2020-03-10 17:47 回复 赞(0) 6楼
1、岗位调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需协商一致,单位单方面调岗违法;
2、岗位调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林 2020-03-10 16:53 回复 赞(0) 4楼
我觉得你们在制定员工手册的道路上有点跑偏。
研究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只要遵循《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就行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不用自己瞎编了,违反法律的,编了是也无效的。
比如第一条,员工如果休产假,回来上班你们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员工手册就是一张废纸。
第二条,在你这种情况下本来就是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员工也可以单方面不同意,最终走的还是写上路线,协商不成的,拿补偿走人,所以这一条基本就是废话
最后说一下,不要太执着于“企业单方面”这个概念,你自己翻翻劳动法就知道,企业能单方面的时候很少,多数情况下都是协商,在制定公司制度的时候还是要先把基本的法律法规学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