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
一、常见问题答疑
1、什么是保密协议?
劳动法要求员工对公司的商业机密有保密义务,对该项事务的约定就是:保密协议。
2、什么是竞业限制?
实行竞业限制的员工,至多2年内不能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这是:竞业限制。
3、什么是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企业高管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
4、三者的适法范畴各是什么?
保密协议的法律适用范畴是:劳动法、民法。
竞业限制的法律适用范畴是:劳动法。
竞业禁止的法律适用范畴是:公司法和其他法案。
5、三者对应的成本或代价是什么?
保密协议:保密津贴(薪酬属性)+违约金(处罚属性)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补偿属性)+违约金(处罚属性)
竞业禁止:违约金(处罚属性)+民事或刑事处罚(处罚属性)
6、三者对应的时效分别是什么?
保密协议:约定(可以是具体时间,也可是条件达成时间)
竞业限制:2年内
竞业禁止:在职期间(竞业禁止限制是个复合问题,与单纯的竞业禁止不同)
7、三者对应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或单独协议
竞业限制:单独协议
竞业禁止:法律常识,自由选择是否约定
8、三者对应的人群特征是什么?
保密协议:个别、群体或全员
竞业限制:个别、群体
竞业禁止:公司高管、合伙人
9、可否签订保密协议但不竞业限制?
可以。有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只跟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但并非约定竞业限制。因此,仅支付在职保密津贴即可,不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我们要明白两者的本质属性:
保密协议:保密
竞业限制:2年内禁岗
在安全性上来讲,他们最大的区别就是:举证难度。
要证明离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难度非常高,但若举证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则很简单。
补充:可否签订竞业限制但不签订保密协议?理论上可以,实践中也有这么操作的。但“竞业限制”的前提即是“保密”,如同劳动法中的补偿金不能抵扣薪酬一样,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要求支付在职期间的保密津贴,同样也够企业折腾的。
在实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且条款中同时约定“竞业限制”。这类操作默认了保密+竞业限制为同一人群,在使用时,一定要权衡好保密和限制的目的和成本。
10、其他实操经验:
(1)、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分开签;
这两者付出的成本不同,适用人群不同,分来处理有时会更合适、更简单易行。(当然了,也可以向常规操作一样,在协议中描述清楚各自群体的适用情况,但是真的那么容易在协议中界定人群差别吗?有些难度哦)
A、将保密协议内容体现在劳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人群签订(一般群体规模相对较大),在职期间发放保密津贴即可;
B、再与适当的人群(一般群体规模相对较小)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员工离职后,再按约定发放补偿金。
(2)、随着保密内容的公示程度,适当调整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同时适当调整二者的适用人群。
二、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内容要点
1、保密内容的约定
保密内容可约定的范畴很广,包括技术(方案、工艺、设计图、数据等)、经营决策(投资、定位、品牌策略等)、信息(会议纪要、文件等)。
保密内容的宽泛既是企业的保障,也是控制的难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保密内容进行描述时,要足够清晰。条件允许的话,尽量列举更精准的维度。
2、保密主体
在进行保密主体确认和调整时,一般的优先顺序为:核心涉密人员、可能涉密人员,甚至涉密人员家属及接触者。
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工作,是始于保密协议,而不是终于保密协议。我们要正确的看待这“一纸文书”的价值。
3、保密期限
理论上讲,保密期限是可以无限长的。实际上来讲,保密期限最长截止于保密内容过期、公开或淘汰。
在实操中,一般会采取约定的方式。这是最符合双方利益的一种办法。不要过分追求保密期的时长,这样可能会加大不必要的保密成本。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协议中,一定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约金的约定,尽量不要设置具体数额,但可以约定算法。(一旦约定具体数额,但若与当时的实际情况不符、差额巨大,则可以导致约定无效)
5、竞业限制
一定要理智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适于竞业限制的岗位薪酬一般不会低,无论是约定补偿,还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经济补偿金,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再加上人数和年限,成本压力就更大了。
(本篇完)
29楼 指紧扣
写得很清晰!
28楼 lxy123
谢谢分享
27楼 开疆扩土丶丶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生效是在离职后,所以补偿金也是离职后按月发放。单纯的保密协议应该不需要支付保密费吧。这一点感觉不是很明确,如果老师看到请回复下,谢谢。
李继超
@开疆扩土丶丶:
1、津贴仅需在职期间支付即可;
2、员工具有法定的保密义务,可以不支付保密津贴,出了事仍可以诉讼赔偿;但前提是,不要签订《保密协议》,一旦签订《保密协议》就涉及“协商一致”问题。在协商签订时,员工是可以要求支付的。
3、自行判断是否拆解、支付该项津贴:“对市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
大卡
@开疆扩土丶丶: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开疆扩土丶丶
@李继超:明白了,感谢老师指点。这样我就非常清楚了,再次感谢。
开疆扩土丶丶
@李继超:如果不签的话会涉及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举证员工违反了商业机密,而保密协议可以很好的说明哪些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所以还是选择与员工签订,但签了之后员工有权利要求支付保密费,所以我们需要在工资结构中进行拆分,如此便能在需要之时进行有效的说明。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李继超
@开疆扩土丶丶:对
开疆扩土丶丶
@李继超:感谢老师。保持学习,保持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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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msrwy
保密协议:保密;竞业限制:2年内禁岗
大卡
@msrwy: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5楼 钰0923
原来还有这么多概念区分啊,什么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竞业禁止。不说还真不知道
大卡
@钰0923: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4楼 EVLA
特地去查了一下: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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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狂奔蝸牛
打卡
22楼 潇客
要证明离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难度非常高,但若举证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则很简单。好像是这么概念
大卡
@潇客: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1楼 易老
竞业需要付补偿款,保密貌似是不需要的
大卡
@易老: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楼 国际化
保密是在职和离职员工应尽的责任,即便不签保密协议,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是需要保守的
大卡
@国际化: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9楼 listento
对竞业和保密的概念有更清晰的认知了
大卡
@listento: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7楼 铭泉
对公司的商业机密有保密义务,对该项事务的约定就是:保密协议。
大卡
@铭泉: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6楼 quanbetty
学习了
15楼 怼烎丶
两者属性不同,所以还是有所区分
大卡
@怼烎丶: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3楼 妮崽
在职保密津贴是指在职期间付就行了是吗?老师
人到中年万事休
@妮崽:严格意义上来说,签到了劳动合同,公司支付了劳动报酬,员工就应该遵循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要求,不用再给予其他的保密津贴。个人观点,我们企业现在也是这样做的。
李继超
@妮崽:
津贴仅需在职期间支付即可;
李继超
@妮崽:
1、津贴仅需在职期间支付即可;
2、员工具有法定的保密义务,可以不支付保密津贴,出了事仍可以诉讼赔偿;但前提是,不要签订《保密协议》,一旦签订《保密协议》就涉及“协商一致”问题。在协商签订时,员工是可以要求支付的。
3、自行判断是否拆解、支付该项津贴:“对市场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
大卡
@妮崽: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妮崽
@李继超:好的,太感谢老师回复我了!
12楼 janena2008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分开签;两者付出的成本不同,适用人群不同,分来处理有时会更合适、更简单易行。我们公司就是分开签的
大卡
@janena2008: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1楼 国学经营核心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是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这点HR是要跟员工说明的
大卡
@国学经营核心: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0楼 鼎力相助
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且条款中同时约定“竞业限制”,这个还是可以有
大卡
@鼎力相助: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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