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是个多民族、多元文化国家。马来西亚是资本主义国家,其经济在20世纪90年代突飞猛进,为亚洲四小虎之一,已成为亚洲地区引人注目的多元化新兴工业国家和世界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实施马来族和原住民优先的新经济政策,2021年,马来西亚国内生产总值(GDP)15454亿林吉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3.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7260林吉特。
薪资标准
马来西亚法律明确规定,的发薪周期为每月一次。法律中没有关于十三薪的规定。
工作时间
除特殊规定外,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工作:
- 连续五小时以上,且没有三十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
- 一天内超过8小时;
- 一周内超过48小时:
就第一种情况而言,在该连续5小时内的任何少于30分钟的休息时间都不得中断该5小时的连续性;
凡从事必须持续进行并必须经常出勤的工作的雇员,可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在这8小时内包括一段多段合计不少于45分钟的休息时间。在休息期间,雇员可以吃饭;
根据雇员和雇主的劳动合同,如果雇员在一周中有一天或多天的工作时长低于8小时,其可在一周内的其余工作日工作超过8小时。但是,雇主不得要求雇员在一天内工作超过9小时或在一周内工作超过48小时。
年假
满足以下条件,雇员有权享有带薪年假:
- 雇员受雇于同一雇主少于两年,将享有八天年假;
- 雇员受雇于同一雇主两年及以上,但少于五年,将享有十二天年假;
- 雇员受雇于同一雇主五年及以上,将享有十六天年假;
如该雇员在其劳动合同到期的年度内,并未连续十二个月受雇于同一雇主,则其年假天数与其工作月数成比例。该计算标准下所得的年假天数,少于半天的部分,无须计算入内;大于半天,则须作为一天计算;
此外,如雇员未经雇主准许,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缺勤,且缺勤时间超过一年内工作时间的十分之一时,雇员无权享有年假。
病假
雇员在获得雇主认可的注册医生的诊断证明后,有权享受带薪病假:
- 雇员病情不需要住院的情况,
1.雇员受雇不到两年,每个自然年将享有14天病假;
2.雇员受雇两年及以上但不足五年,每个自然年将享有18天病假;
3.雇员受雇五年及以上,每个自然年将享有22天病假;
- 雇员病情需要住院的情况,
在有注册医生证明材料的情况下,雇员在每个自然年可享有60天病假。
产假
符合以下情况的女性雇员有权享有产假:
1.分娩
2.满足以下条件,雇主须向雇员发放生育津贴:
- 雇员在分娩前的九个月内,受雇于该雇主的时间合计不少于九十天;
- 雇员在分娩前的四个月内曾受雇于该雇主;
产假时间:
产假一般为连续的60天。
产假开始时间一般不得早于雇员预产期前的30天,也不得迟于雇员分娩后的第二天:
但如雇主指定的注册医生证明该雇员因怀孕而不能正常地履行其工作职责,则可要求该雇员在预产期前的14天内的任何时间开始休产假,具体时间由该注册医生决定。
注:如果雇员在此次生育时已有五个或五个以上未亡子女,则无权领取生育津贴。
解雇和遣散
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另一方其打算终止合同。
如果雇主需要裁减一定数量的雇员,雇主在终止与本地雇员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首先终止所有受雇于他的、从事与本地雇员类似工作的外国雇员的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雇员被解雇后有权领取遣散费:
- 雇员受雇不到两年,每受雇一年将获得10个工作日的遣散费;
- 雇员受雇两年及以上但不足五年,每受雇一年将获得15个工作日的遣散费;
- 雇员受雇五年及以上,每受雇一年将获得20个工作日的遣散费。
在马来西亚,对于雇员正式入职之前的试用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通常为3到6个月。
*本篇内容皆参考于当地现有劳动法,如当地政策修改还请按照实际政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