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三年一签,目前基本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
但绩效办法及制度由于人事经理离职,目前搁置未拟写及发布。
那么现在恰巧有几位同事合同到期,管理层同意续签,但要求合同续签要把薪资拆分体现在劳动合同上,并且还对于这几位员工进行降薪,降薪没有任何理由。
现在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要求公司之前是多少薪资合同上就写多少,并且提出目前未收到公司相关月度绩效考核制度,不接受合同薪资上的拆分,如果管理层不同意,员工直接仲裁。
像这类合同续签降薪案件,对公司有多少的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