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伙伴所在的公司可能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也会针对下属公司发布制度文件或者集团各子公司间有人员的调整、借调等。其中也会存在一些风险点,大家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今天我就针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大家可以一起交流学习。
(一) 关联企业稳定劳动关系的操作要点
1. 关联企业中的员工,务必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当关联企业中人员发生调换时,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归属。
2. 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相一致。如果有特殊情况存在不一致的,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以明确缘由,避免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产生负面影响。
3. 个人所得税缴纳和社保缴纳记录不可更改,涉及到居住证办理的,公司在操作时必须注意,对于有办理居住证积分和落户需求的员工,必须保持个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单位抬头一致。
(二) 集团规章制度的操作要点
1. 集团发布的规章制度,需要明确纳入规章制度规范的员工范围,特别是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2. 对于上级单位、平级单位下发或借鉴的制度,需要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民主确定。
3.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时,务必做好会务的签到工作,会后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认可。
4. 即使是上级单位、平级单位的制度,经过平等协商的方式,民主确定后,在本单位实施时,也需要在单位内部做好公示工作,公示的方法以书面签字确认为最佳。
(三) 集团内跨公司人员调整操作要点
1. 员工在集团关联企业之间调动,必须安排好之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合同签订单位出资支付经济补偿金,买断原来的工作年限,新公司可以从头开始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新公司应当连续计算其工作年限,并且要做好书面确认。
2. 员工离开集团内原公司后,公司应及时处理其社保公积金缴纳工作,注意其工资的发放和社保、个税、公积金缴纳单位必须保持一致。
3. 员工在原公司参加过出资专项培训,与原公司签订过包含违约金的培训协议的,原公司在办理离职时,应当对培训协议做好安排,如果需要新公司继承这一权利的,有必要让员工和新公司重新签订培训协议。
4. 员工在原公司签订过竞业限制条款的,原公司在办理离职时,需要解除双方的竞业限制条款,否则会产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5. 员工在原公司发生过工伤,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有级别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务必去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关的一次性离职补助,否则可能会损害员工的权益,造成新的矛盾或者劳动纠纷。
1楼 林牧
很好,很少人会意识到这个风险,确实如此。
葛秀娟
@林牧:好感动,一休老师给我每篇都做了评论还提了意见,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