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班主任 2013-07-16 10:30 回复 赞(0) 1楼
知识点:退休是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离开岗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按月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包括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雇佣,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案例解析: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刘某的申请。员工超过退休年龄,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刘某退休后到单位工作时已超过60周岁,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劳资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劳资双方之间应为劳务关系,刘某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刘某在工作期间,按规定每月休息2天,公司按约定支付了劳动报酬,提供免费食宿。由于刘某和公司之间只是劳务关系,不能够用劳动合同法来支撑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补发工资、支付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应不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