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苏泰州、浙江嵊州、广东遂溪等多地都有设置此类奖项,用以警示和鞭策存在懒政怠政的单位,改善不作为。此举一被曝出就受到各界好评,可是与之对应的是,很少有企业评比最差员工,有人认为评比最差员工极容易产生负面效果,打击整个团队的积极性。各位HR,你是否见过有企业评选最差员工,你又如何看待呢?笔者认为,工作性质不同,造就管理方式不同。或者说,就因为行业有所不同,有新的管理方式就不足为奇了。
政府机关里的公务员,以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分析,只要公务员没有国家法律规定的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等行为的,一般不会受到政府监察委或纪委查处,也不会被开除公职。各位HR伙伴们如果稍微留意一下国家级媒体新闻的话,只要有政府干部被纪委、监察委列为审查对象的,正常情况下的处罚结果,不出意外的话,要么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要么是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那既然政府机关对公务员的工作效率或工作绩效无法通过开除等手段实施的话,只能通过设立这种有损整个工作部门或个人形象的奖项,即作风建设“蜗牛奖”。设立了蜗牛奖,那这个部门或个人在升迁、奖金等方面,肯定会受到影响。大家都知道蜗牛这个动物,是爬行速度很慢很慢的,政府领导设立这个“蜗牛奖”,实际上是对工作效率低下或工作绩效差的部门或个人的一种否定,因为从管理上不能直接说你能力差、工作绩效差,那怎么办呢?有人就开动了脑筋,设立了“蜗牛奖”。其实设立这个奖项,就是“胡萝卜与大棒政策”的具体运用,只不过属于“大棒”政策罢了。
为何社会常说,考上公务员就是端上“铁饭碗”,过去进入到国企上班,也曾经为几代人带去了“铁饭碗”,就是在法律体系上并没有细化到工作做到什么地步,可能会被政府机关开除或降级处理。比如说,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对公务员管理的现行法律《公务员法》(第62条、第88条),该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虽然法律有规定对公务员进行处分或处罚,比如说第88条第(一)款规定,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就会被辞退,但是只要不是连续两年被评上(一般情况下,你所在部门也不会被连续两年评上),你也就可以理论上“高枕无忧”。
大家可以看到,虽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处分是有规定的,但是大家仔细分析一下第62条内容和第88条内容,发现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就是“辞退”与“开除”是有区别的,也可以说不是同一个概念。第88条第(四)款规定属于予以“辞退”的情形,还不能算作“开除”的对象。实际上,大家可以去查询一下国内的有关新闻,基层的公务员队伍或基层的公务员干部,有没有因为所谓的工作绩效低下或工作效率低下被上级政府机关给与处分的?哪怕是最低级别处分“警告”(《公务员法》第62条中的警告),如果有的话,大家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或提供具体案例。
而企业属于市场经济中的盈利性组织,与政府组织区别不同、性质也不同,企业作为盈利组织,招聘员工进来工作,就是为了企业盈利的,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是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企业在管理员工过程中,过去的法规是适应国企管理的法规,已经被国家作废,那时候员工违纪违法,被称之为“开除”,自从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以后,现在员工违法违纪,被称之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书面文件中,再也不能使用“开除”字样。
我们各位HR伙伴们,应该知道在企业里实施绩效考核过程中,你对工作绩效差的员工或者工作效率低下的员工,你不能说他不胜任工作岗位,如果你运用“末位淘汰制”去淘汰员工,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为劳动法中没有关于“末位淘汰制”的法律定义。
如果我们要淘汰绩效不合格的员工,运用的最多的还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我们正在阅读此文的HR伙伴,你们公司如果有不胜任工作岗位辞退员工的,劳动者采取与公司对簿公堂打官司的,你作为公司的HR经理或HR员工关系负责人,官司胜诉率几何?正常情况下,一般都是企业败诉居多,官司能胜利的企业,肯定是平时绩效管理工作做得比较细致,甚至说滴水不漏的企业。
总而言之,工作性质不同,造就管理方式不同,不同行业,不同管理风格或要求,政府部门出台作风建设“蜗牛奖”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内部的公务员队伍,因为工作效率低下,还不能上升到“警告”处分的级别。如果因为工作效率低下,就动不动采取“警告”处分,那么对政府内部的管理也是一个考验。毕竟工作效率低下,只是工作能力范畴或者工作态度范畴,如果上升到“警告”处分阶段,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就不是工作能力范畴,也不是工作态度范畴了,而是有违法乱纪行为成分了。政府部门出台作风建设“蜗牛奖”,是管理风格的体现,也是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对落后分子的一种鞭策,效果不言而喻。
此文为一家之言,是为工作感悟、案例感悟而已,如有不妥内容,敬请大家在留言区批评指正!谢谢!
38楼 安提罗科斯98322
好
37楼 瓦力1021
很有条理
36楼 玉儿7
说的都很实在 有操作性
35楼 明月2
写的太棒了
34楼 浪子辉辉
非常实用
33楼 1234561111
有深度。
32楼 YAO110
写的非常有心
31楼 4897
打卡学习。
30楼 uuaileen
所谓最差员工是指末尾淘汰制吧,一般市场化较强的企业的业绩体现部门都是有执行类似的末位淘汰绩效考核机制
29楼 書陌陌
工作性质不同,造就管理方式不同。
28楼 小猪猪001
有道理
27楼 我aini
竟工作效率低下,只是工作能力范畴或者工作态度范畴
26楼 LSLWWC
不同行业,不同管理风格或要求
25楼 2010129808
确实
24楼 cyan92
干货,感谢分享,学习了
23楼 津晶2013
真的好棒!
22楼 小乖23
确实是这样
21楼 欧阳菲菲
感谢老师的精彩分享!
20楼 duoe
让我收获很多
19楼 小福吼吼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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