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辞退了的员工,在工作群和客户那里又发通告,而且还说“永不录用”,这确实是想给自己惹麻烦的节奏,何必画蛇添足呢,辞退就辞退了,如果陈述事实就好,再来这四个字,真没必要,又不是泄私愤。
本案的重中之中就是那份“通告”,围绕之,小分析如下:
1、通告对象
某员工因违反制度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为考虑到与该员工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同事、客户等知悉此事,以免因不知情而受某些可能的影响,公司将这样的情况即通告告之相关单位、人士,还是可以理解的,一般的单位,也会这样去操作。
但我认为,更正式或有效的方式,还是正式对公开通告,即在公司相关范围内进行纸质的张贴,同时传真给客户,而不太会在工作群里做电子件的传输,毕竟电子件嘛,可下载、打印的,容易出现更大范围的扩散,甚至出现“口口相传”带来的信息失真,出现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毕竟通告这类比较正式的公文,还是有其严肃性,尽量做到谨慎、少出或不出负面影响为好。
2、通告内容
就本案通告内容来看,我是分两段来看的:
1)前面绝大部分
也就是在“永不录用”之前的内容,是合法的,或者说公司这样做并没什么违法,出现这样的事情,多数公司也会类似实施。
2)后面四个字
也就是“永不录用”,这确实有些难以理解,处理或对待这位曾经的员工有些过了头,让人容易联想到:
歧视:曾经犯了错,就永远错了,即使改正了不再犯了也还是错吗?身上有一定污点的人就注定被一直钉在耻辱柱上吗?改正错误的机会也不能给吗?或者给了机会还是老眼光看人吗?
公平:公司这样的做法,如果适当延展一下,比如公司曾经偷漏税了一次,税务机关就要将公司打入永远是“偷漏税单位”的名单吗?公司领导曾经花心过某女同事,就一直认为他会花心其他女同事吗?公司做法显然有失公平性,只有当类似事件落到自己头上时,更能体会到“是否公平”的真实含义。
打倒一片:永不录用四个字,大家如果放开联想,绝不仅仅出现在本案这位员工头上,我所知道的,还出现在某些地区、民族等方面,比如某个民族、地区的人员在某单位曾经发生过某些让领导不满的事件,于是通知HR部门今后都要录用来自于那些的人了,这是多么严重的以偏盖全、一叶障目做法啊。
其实啊,这样的员工,今后碰见,录不录用,主动权显然是在公司嘛,为什么要现在书面化、公开说出来得罪当事人、打击一大片呢?高情商、聪明的做法就是:不说这四个字。
3、事实证据
通告说员工拿了“回扣”,公司进行辞退处理,公司要站得住脚,显然是有两个基本内容:
一是回扣的事实和证据:不管是员工承认,还是有明确的单据、银行走账、清楚留言、客户指证等,不能道听途说,更不能凭想象,有些表面上看起来像“回扣”的东西,还要认真仔细追查下去,是不是已经交给财务,还是冲抵了相关费用,要调查清楚,不能过早下结论。
二是公司制度:员工犯了回扣,达到什么额度,就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要辞退的,既要明文规定,又可给予所有员工教育培训签名等,不能是锁在柜子里的制度而员工不知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4、赔礼道歉
该员工要求公司“书面赔礼道歉”,认为公司做法给他“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从只是要求“道歉”这个角度来说,看来:吃回扣的事实、证据是充分的,该员工在证据面前不敢不认,没有纠结这件事儿,只是对通告措辞、发通告的做法等提出了要求。
我认为,如果“永不录用”这四个字,该员工极可能不会纠结什么,即使感觉在工作群里发通告给自己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估计也不至于要求“道歉”。
从这个角度上讲,该员工的要求有其合理性,给其带来的影响一定是存在的,如果诉之法律渠道,法院是会受理的,该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5、协商处理为好
任何问题,都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公司已经通告出去了,即使收回,造成的影响已经既成事实。即使员工使用法律手段,法院也会先进行协商解决的,只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会判决。
与其让法院来处理,不如双方协商解决,其中,该公司HR部门主动一些为好,比如:向上级领导分析法院判决的可能性以及利弊,然后建议公司与该员工协商解决。
可以先了解该员工的具体要求以及形式等,也可以予以分析法律渠道解决的利弊,既对公司和员工的名声影响都不好,如果协商处理,影响就要小得多。先基本认可协商的处理方式,再来回几次,只要诚意在,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就会有。
比如在工作群、客户那边发一个简短的致歉函以及修改后一致认可的通告,这样的形式,对公司的影响和当事员工的影响都控制在一定范围。
当然,这样做,公司可能又要找HR来背锅,比如某人员写通告时措辞不严谨,导致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明眼人都清楚,既然是“不严谨”,为什么层层审批的各个领导发现不了,是故意为之,还是不够严谨,天下人都知道的。
6、换位思考,更严谨
不管是写公文,还是讲话,我们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单位或部门,如果不严谨,让相关人员抓住把柄,真是非常被动和尴尬的。
要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好的方法就是“换位思考”,也就是:
换位到涉及的各个相关人员角度去看待,会有哪些积极或负面的情绪、想法、意见、不满,同时将这些可能出现的东西去比照法律、公司制度,是否站得住脚,如果站不住或拿不准,要么咨询专业人士,要么修改完善自己。
不管是写还是讲/说,都要求严谨,写出来的文章,反复修改、多人认真把关,不走过场和形式,一个字一个词一个标点符号的审;讲话或说话时,不要太快,不要脱口而出,不要想到啥就说啥,要知道,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一旦被别人利用,可能会惹出许多麻烦的。所以,坚持“快想慢说、及时补充说”的做法,如果是公司对外,最好由统一部门、专业人员负责,不要人人都对外,有的员工,怎么想的,有什么综合素质,谁能说得清楚啊。
16楼 皮卡丘13823
看看了都老师们的评论,做为HR真心不易,正因为有这样的HR,中国才能和谐,国家才有希望...
14楼 华丽1
员工关系吧处理得太过会适得其反,这个案例就是适得其反的例子
13楼 冬天的雪we
打卡
12楼 barbara姜
老师分析得很全面,总能说出一些我没有想到的点
11楼 S_1342922820
学习了
10楼 Carrieyxq
本来是为了杀一儆百,现在还可能要增加公司处理后续员工告工作诽谤之类的事宜,浪费公司资源和沟通成本,实在没有必要
9楼 绿0228叶
这个操作一看就是HR没有经验,或者只会执行老板的命令不会自己思考,正常的流程不应该面谈辞退和内部批评吗,发通告给客户是什么神操作
8楼 拉力
打卡学习
7楼 S_1346207027
学习了
6楼 你好午安
关于证据这块其实很难收集,吃回扣的员工都很有反侦察意识,最多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对话,要找到关键的转账记录之类的很难
5楼 万广生
分析的相对透彻,点赞
4楼 大卡
秉骏哥李志勇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今年已是老师在三茅分享的第10个年头,发布文章近2000篇,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3楼 豆豆发芽了
谢谢分享!
2楼 周利君
看了上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1、针对离职员工,这么发通知,确实没有意义,且损害名誉权。2、针对受贿的事实,有理有据,现在员工追究,这个事情是直接发通知撤除永不录用还是改变中间的说法。总而言之,针对这起,公司方言语措辞还是很重要的。
1楼 小肥狼同学
打卡学习